云南省电子税务局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备案操作说明

云南省电子税务局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备案操作说明

64832019-03-27 10:55  中国政务服务网
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备案

1、        功能说明

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一次性缴税有困难,选择自发生应税行为之日起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的,应当于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之日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2、        操作路径

云南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特定涉税信息报告→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备案



3、        前置条件

(1)    已经正常登录云南省电子税务局

4、        操作步骤

(1)    步骤1:主界面

(2)    步骤2:填写信息

纳税人基本信息系统会自动取数赋值,无需纳税人进行填写,纳税人只需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确认,对其中不全的信息进行补充。

l 分期缴纳情况信息录入采集:选择股权价格确定方法,填写每股价格,点击分期缴纳情况表中的【+】进行分期情况采集,且可以填写多条分期缴纳情况信息。

l 附件资料上传:通过手机扫码上传附件资料。

(3)    步骤3:提交

对填写的信息确认无误后,可进行提交。点击【提交】按钮,系统提示提交结果:

(4)    步骤4:查看进度

可通过【我要查询】——【办税进度】模块,查询已提交办税事项受理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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