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江都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承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收服务工作。负责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的各类涉税涉费的受理和办理(注:相关社保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组织实施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备案、税收证明开具等;负责发票、税收票证的实物管理;负责宣传咨询辅导;完成上级交办或转办的其它事项。
机构办公地点为扬州市江都区泰山路359号,邮编225200,
电话0514-96888777。
二、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江都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负责县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等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为扬州市江都区文昌东路176号,邮编225200,
电话0514-86655203。
三、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江都区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负责全区建筑安装和房地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为扬州市江都区工农路22号,邮编225200,
电话0514-85183000。
四、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江都区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
负责全区国际税收和涉外企业税收管理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为扬州市江都区泰山路359号,邮编225200,
电话0514-86833690 。
五、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江都区税务局丁沟税务分局
负责丁沟镇、空港新城、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为扬州市江都区丁沟镇工业集中区腾飞大道,邮编225231,
电话0514-80800398。
六、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江都区税务局邵伯税务分局
负责邵伯镇、真武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为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银杏路51号,邮编225261,
电话0514-86581541。
七、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江都区税务局丁伙税务分局
负责丁伙镇、仙女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为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樊套村仙城北路,邮编225266,
电话0514-80800889。
八、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江都区税务局大桥税务分局
负责大桥镇、经济开发区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为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车站东路,邮编225211,
电话0514-86441315。
九、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江都区税务局吴桥税务分局
负责吴桥镇、浦头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为扬州市江都区吴桥镇高峰路1号,邮编225211,
电话0514-80800188。
十、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江都区税务局宜陵税务分局
负责宜陵镇、滨江新城、文化旅游产业园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为扬州市江都区宜陵镇镇北路,邮编225231。
十一、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江都区税务局郭村税务分局
负责郭村镇、仙城工业园、仙女生态旅游园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为扬州市江都区周楼郭村步行街郭村镇政府南,邮编225231。
十二、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江都区税务局樊川税务分局
负责樊川镇、武坚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为扬州市江都区樊川镇振兴路,邮编225231。
电话0514-80800817。
十三、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江都区税务局小纪税务分局
负责小纪镇、商贸物流园、小纪产业园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为扬州市江都区小纪镇人民中路19号,邮编225241。
电话0514-86644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