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国家税务总局东台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承担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纳税(缴费)辅导、咨询服务、办税(费)服务、权益保护等工作;承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收服务工作;负责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的各类涉税涉费受理和办理;组织实施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备案、税收证明开具等;负责发票、税收票证的实物管理;负责本级特服号日常管理和业务运维;接受、转交纳税服务投诉和涉税违法举报;完成上级交办或转办的其它事项。
机构办公地点:江苏省东台市北海西路8号(东台市政务服务中心),邮编:224200,
电话:0515-68000358,纳税服务热线12366,特服号96888770。
二、成立国家税务总局东台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负责市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等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江苏省东台市新民南路7号,邮编:224200,
电话:0515-85264228。
三、成立国家税务总局东台市税务局梁垛税务分局
负责梁垛镇、东台镇、西溪旅游文化景区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江苏省东台市梁垛镇政府路9号,邮编:224225,
电话:0515-85550657。
四、成立国家税务总局东台市税务局安丰税务分局
负责安丰镇、南沈灶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江苏省东台市安丰镇兴丰路,邮编:224221,
电话:0515-85561298。
五、成立国家税务总局东台市税务局头灶税务分局
负责头灶镇、新曹农场、城东新区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江苏省东台市头灶镇新镇路48号(头灶镇政府西南侧),邮编:224247,
电话:0515-85480030。
六、成立国家税务总局东台市税务局三仓税务分局
负责三仓镇、弶港镇、弶港农场、沿海湿地旅游度假经济区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江苏省东台市三仓镇人民路,邮编:224231,
电话:0515-85302087。
七、成立国家税务总局东台市税务局富安税务分局
负责富安镇、许河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江苏省东台市富安镇凤凰池东路8号,邮编:224222,
电话:0515-85570030。
八、成立国家税务总局东台市税务局唐洋税务分局
负责唐洋镇、新街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江苏省东台市唐洋镇唐新东街19号,邮编:224233,
电话:0515-85651180。
九、成立国家税务总局东台市税务局时堰税务分局
负责时堰镇、溱东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江苏省东台市时堰镇建设路117号,邮编:224211,
电话:0515-85515191。
十、成立国家税务总局东台市税务局五烈税务分局
负责五烈镇、经济开发区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江苏省东台市五烈镇茉织华大道东侧,邮编:224217,
电话:0515-8542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