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射阳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负责承担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权益保护等工作;负责本级特服号日常管理和业务运维;接受、转交纳税服务投诉和涉税违法举报;承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收服务工作(相关社保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负责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的各类涉税涉费受理和办理;组织实施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备案、税收证明开具等;负责发票、税收票证的实物管理;完成上级交办或转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办公地点:射阳县合德镇人民西路11号 ,邮编:224300,
电话:82323316 。
二、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射阳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负责县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射阳县合德镇振阳街2号 ,邮编:224300 ,
电话:82308928 。
三、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射阳县税务局海通税务分局
负责海通镇、江苏省射阳经济开发区、国营临海农场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射阳县海通镇解放东路161号,邮编:224343,
电话:82230066 。
四、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射阳县税务局临海税务分局
负责临海镇、国营淮海农场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射阳县临海镇联合街6号,邮编:224351,
电话:82150076。
五、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射阳县税务局千秋税务分局
负责千秋镇、合德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射阳县千秋大桥南侧200米,邮编:224352,
电话:82160096 。
六、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射阳县税务局海河税务分局
负责海河镇、新坍镇、四明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射阳县海河镇伯森路工业集中区内,邮编:224365,
电话:82220016 。
七、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射阳县税务局兴桥税务分局
负责兴桥镇、洋马镇、国营新洋农场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射阳县兴桥镇岗合西路108号,邮编:224311,
电话:82190006 。
八、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射阳县税务局盘湾税务分局
负责盘湾镇、特庸镇、长荡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射阳县盘湾镇健康路36号,邮编:224312,
电话:82200396 。
九、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射阳县税务局黄沙港税务分局
负责黄沙港镇、江苏射阳港经济开发区、国营射阳盐场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射阳县黄沙港镇海滨路40号,邮编:224333,
电话:8218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