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涟水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负责承担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权益保护等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为:涟
水县泰山路1号;邮编:223400,
电话:0517-82660954。
二、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涟水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负责县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社
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等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为:涟水县红日大道18-5号;邮编:223400,
电话:0517-82662061。
三、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涟水县税务局涟水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
负责涟水经济开发区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等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
为:涟水县经济开发区红日大道16号;邮编:223400,
电话:0517-82660839。
四、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涟水县税务局朱码税务分局
负责朱码镇、涟城镇、保滩镇、徐集乡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等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为:涟水县朱码镇政府对面安东北路东侧;邮编:223400,
电话:0517-82660319。
五、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涟水县税务局高沟税务分局
负责高沟镇(含杨口、灰墩办事处)、前进镇(含麻垛开发区)、岔庙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等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为:涟水县高沟镇许庄居委会高云路1号;邮编:223411,
电话:0517-82660519。
六、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涟水县税务局陈师税务分局
负责陈师镇、梁岔镇、成集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等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为:涟水县陈师镇街西;邮编:223431,
电话:0517-82660539。
七、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涟水县税务局五港税务分局
负责五港镇、东胡集镇、大东镇、义兴镇、红窑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等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为:涟水县五港镇五港街南;邮编:223443,
电话:0517-82660819。
八、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涟水县税务局唐集税务分局
负责黄营乡、唐集镇、石湖镇、南集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等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为:涟水县唐集镇政府东20米,老327省道北侧;邮编:223451,
电话:0517-82660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