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通州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负责承担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权益保护等工作;负责本级特服号日常管理和业务运维;接受、转交纳税服务投诉和涉税违法举报;承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收服务工作;负责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的各类涉税涉费受理和办理;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备案、税收证明开具等;负责发票、税收票证的实物管理;完成上级交办或转办的其它事项。
机构办公地点:通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碧华路197号),邮编226300,
电话0513- 86115260。
二、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通州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负责区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等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通州区金沙街道建设路68号,邮编226300,
电话0513-86117909。
三、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通州区税务局金沙税务分局
负责金沙街道、东社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通州区金沙街道大庆路9号,邮编226300,
电话0513-80606177。
四、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通州区税务局金新税务分局
负责金新街道、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南通高新区银河路38号,邮编226300,
电话0513-86029286。
五、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通州区税务局张芝山税务分局
负责张芝山镇、先锋街道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通州区张芝山镇开源路西首,邮编226311,
电话0513- 68851311。
六、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通州区税务局兴仁税务分局
负责兴仁镇、兴东街道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通州区兴仁镇洋兴公路56号,邮编226371,
电话0513- 86615620。
七、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通州区税务局平潮税务分局
负责平潮镇、五接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通州区平潮镇平东村平五路,邮编226361,
电话0513-86701980。
八、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通州区税务局石港税务分局
负责石港镇、刘桥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通州区石港镇米市桥中路338号,邮编226351,
电话0513- 86820916 。
九、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通州区税务局川姜税务所
负责川姜镇、二甲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通州区川姜镇通甲路姜西路路口,邮编226315,
电话0513-86117972。
十、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通州区税务局西亭税务所
负责西亭镇、十总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机构办公地点:通州区西亭镇青年西路2号,邮编226301,
电话0513-86117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