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济南市章丘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济南市章丘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济南市章丘区税务局双山税务所、济南市章丘区税务局枣园税务所、济南市章丘区税务局埠村税务所、济南市章丘区税务局绣惠税务所、济南市章丘区税务局官庄税务所、济南市章丘区税务局宁家埠税务所、济南市章丘区税务局刁镇税务所、济南市章丘区税务局明水经济开发区税务所自挂牌之日起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机构名称开展工作。相关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新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二、济南市章丘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办公地点:章丘区府前大道287号政务大厅,邮编:250200。
三、济南市章丘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办公地点:章丘区唐王山路853号,邮编:250200。
四、济南市章丘区税务局双山税务所办公地点:章丘区唐王山路853号,邮编:250200。
五、济南市章丘区税务局枣园税务所办公地点:章丘区枣园街道办事处,邮编:250200。
六、济南市章丘区税务局埠村税务所办公地点:章丘区埠村街道办事处,邮编:250200。
七、济南市章丘区税务局绣惠税务所办公地点:章丘区绣惠街道办事处,邮编:250200。
八、济南市章丘区税务局官庄税务所办公地点:章丘区官庄街道办事处,邮编:250200。
九、济南市章丘区税务局宁家埠税务所办公地点:章丘区宁家埠街道办事处,邮编:250200。
十、济南市章丘区税务局刁镇税务所办公地点:章丘区刁镇为民服务中心,邮编:250200。
十一、济南市章丘区税务局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所办公地点:章丘区铁道北路东首,邮编:25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