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平县税务局税务分局对外联系信息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公布),为确保我县税务机构改革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我县新成立派出税务机构挂牌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滦平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于2018年10月30日挂牌,主要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工作。
办公地址: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滦阳路行政审批局1层
邮编:068250
办公电话:0314-8587251
0314-8587663
二、国家税务总局滦平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于2018年10月30日挂牌,负责县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管理等工作。
办公地址:承德市滦平县中兴东路与平安道交叉口东北50米
邮编:068250
办公电话:0314-8584801
0314-8586255
三、国家税务总局滦平县税务局城区税务分局于2018年10月30日挂牌,负责对滦平镇、中兴路街道、安纯沟门乡、平坊乡的税源、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
办公地址:滦平县中兴路街道华兴西路232号
邮编:068250
办公电话:0314-8583398
0314-8583031
四、国家税务总局滦平县税务局张百湾税务分局于2018年10月30日挂牌,负责对张百湾镇、付营子镇、大屯镇的税源、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
办公地址:承德市滦平县112国道南50米,张百湾镇政府西行300米。
邮编:068253
办公电话:0314-8706024
0314-8701110
五、国家税务总局滦平县税务局红旗税务分局于2018年10月30日挂牌,负责对红旗镇、小营乡、金沟屯镇、西沟乡的税源、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
办公地址:承德市滦平县514县道房山沟口
邮编:068251
办公电话:0314-8731369
0314-8582392
六、国家税务总局滦平县税务局巴克什营税务分局于2018年10月30日挂牌,负责对巴克什营镇、火斗山镇、涝洼乡、马营子乡、付家店乡、长山峪镇、两间房乡、虎什哈镇、五道营子乡、邓厂乡的税源、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
办公地址:滦平县巴克什营镇巴克什营客运站东行70米。
邮编:068254
办公电话:0314-8838428
0314-8589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