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填写上海《非公司企业法人注销登记申请书》?-【上海工商局红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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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司企业法人注销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非公司企业法人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2.“主管部门(出资人)”根据“主管部门(出资人)”性质选择填写: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社会团体法人、事业法人或企业法人。

3.“经济性质”应据实选择下列一项填写: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联营。

4.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注销登记,“申请人声明”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5、 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简易注销,不需要填写表格中“债权债务清理情况”。

6、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非公司企业法人注销登记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名  称

注册号/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

主管部门

(出资人)

经济性质

注销原因

□ 企业法人歇业;

□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

□ 被撤销;

□ 人民法院宣告破产;

□ 其他原因终止营业:                                  

适用简易

注销情形

□未开业

□无债权债务

□未发生债权债务

□债权债务

    已清理完毕

□未发生债权债务

□债权债务

    已清理完毕

□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程序终结

□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终结

简易注销公告日期

债权债务

清理情况

主管部门或者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

债务清理完结

清税情况

已清理完毕

□未涉及纳税义务

缴回公章情况

已缴回                  未缴回

申请人声明

本企业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申请注销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法人盖章

                                              年   月   日





附表1(仅申请简易注销填写)

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现向登记机关申请                   (企业名称)的简易注销登记,并郑重承诺:

本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前 未发生债权债务  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不存在未结清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和未交清的应缴纳税款及其他未了结事务,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

本企业承诺申请注销登记时不存在以下情形: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 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本企业全体投资人对以上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果违法失信,则由全体投资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并自愿接受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约束和惩戒。

全体投资人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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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申请人应正确履行法定义务,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企业在申办简易注销登记业务之前,敬请详细阅读本《指南》。 一、办理依据 1、《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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