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应急管理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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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应急管理局

单位简称:市应急局

单位地址(通讯地址):贵州省清镇市百花新城百花路11号(清镇市人民政府综合楼912)

邮政编码:551400

联系电话:0851-82522150,传真:0851-82572261

办公邮箱:qzsyjglj@163.com

办公时间:09:00-12:00  13:00-17:0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商业学


一、办公室

(一)科室负责同志:张超   联系电话:0851-82522527

(二)科室职责:拟定机关工作规章制度;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督查、建议、提案、信息、保密、档案、信访等日常工作及后勤管理;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扶贫、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干部队伍建设、退休人员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组织全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和装备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备案工作;承办安全监管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有关对外交流工作。

二、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科

(一)科室负责同志:王妍  联系电话:0851-82524705

(二)科室职责: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信息报送等工作;拟定清镇市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统筹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清镇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负责全市应急系统法制建设工作;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管理,承担应对自然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组织参与跨区域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衔接驻市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调查评估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

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灾害救助、救灾捐赠等工作;拟定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要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组织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指导完善社会力量和市场参与救灾工作机制。

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消防、协调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挥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监督推进落实;负责办理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相关工作。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行政审批科)

(一)科室负责同志:周驰翔   联系电话:0851-82522527

(二)科室职责:承担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监督指导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标准化、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和管理有关从业人员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指导和协调相关行业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推广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承担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咨询等中介机构、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由本单位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审批和批件、证书的统一发放等工作;负责协调、管理、督办各业务科室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后台支持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监督、考核本单位进驻“政务大厅窗口”的行政审批工作。

四、矿山安全监管科

(一)科室负责同志:张进红   联系电话:0851-82522527

(二)科室职责:承担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天然气(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尾矿库(含赤泥库)等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重大危险源管理、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程、标准情况,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指导和管理有关从业人员安全资格考核;指导监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关闭工作;指导和协调相关行业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推广工作;承担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咨询等中介机构、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工贸安全监管科

(一)科室负责同志:杨兴明   联系电话:0851-82522527

(二)科室职责:承担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程、标准情况,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指导和管理有关从业人员安全资格考核,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指导和管理有关从业人员安全资格考核,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指导和协调相关行业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推广工作;承担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咨询等中介机构、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综合监管科

(一)科室负责同志:苏占军   联系电话:0851-82525809

(二)科室职责:拟定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科技规划;组织实施上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和信息统计的有关规章、规程、标准;承担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工作;承担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应急信息和事故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市安全生产专家组的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有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安全知识普及工作;组织开展相关行业和领域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七、市安委办协调科

(一)科室负责同志:赵丹   联系电话:0851-82525809

(二)科室职责:拟定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和年度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负责制定全市各部门(行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组织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信息统计工作;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清镇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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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及所辖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共清镇市委  清镇市人民政府关于清镇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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