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及所辖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共清镇市委 清镇市人民政府关于清镇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清镇市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应急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市应急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贵阳市委和市委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煤矿除外,下同)。
(二)拟订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等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清镇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按要求建立与国家、省和贵阳市应急管理信息系统相衔接的、全市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政府应对自然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全市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市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按规定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力量建设,按规定管理市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乡(镇)、社区、管委会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按规定负责全市消防工作,组织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和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组织协调全市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上级下拨和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承担市减灾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一)依法行使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级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二)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实施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规章、标准和规程,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施、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对安全生产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及办理结案工作,督促落实事故责任追究;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拟订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发展改革局(市粮食和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六)按照市委、市政府和贵阳市应急管理局的安排,开展跨区域的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合作和应急救援。
(十七)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应急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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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应急管理局综合监管科负责市安全生产专家组的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有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
清镇市应急管理局工贸安全监管科承担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程、标准情况,
清镇市应急管理局矿山安全监管科承担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天然气(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尾矿库(含赤泥库)等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重大危险源管理、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工作;
清镇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承担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
清镇市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科负责全市应急系统法制建设工作;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管理,承担应对自然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组织参与跨区域应急救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