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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一、 港南区林业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宣传、信息、安全、保密、接待和信访工作;负责承办有关林业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修改和审核工作;草拟机关各项规划和工作制度;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人才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社会保障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林业人才培训和教育发展规划、计划;负责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负责人:林茵
联系电话:0775-433202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港南区政府行政中心综合楼205室
(二)综合业务股(财务股)。
负责贯彻执行全区森林利用行业发展规划,研究拟订林业产业发展措施;指导林业产业结构调整;负责木材、竹类加工利用、林产化工、木浆造纸、林副产品加工的行业管理,以及进出口业务的管理;组织和推进木材节约利用和森林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指导林业产业化项目前期工作;指导协调林产品市场的建设;指导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旅游行业管理工作;指导森林资源利用行业协会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林业产业的技术引进及招商引资工作;协调林业企业内部的质量管理工作;指导林业企业的改革与发展;指导全区林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指导并监督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编制全区营林、木材生产、森林经营的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指导全区营林生产、经济林基地、示范林、保护林、生态公益林等生产项目的建设;协调指导区直属国有林场乡镇(街道)林业工作站的安全生产和经营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水土保持工作;负责森林病虫害防治的具体组织工作,执行国家的植物检疫任务;深入现场进行具体指导,收集有关资料,汇总、填好各项报表,按时上报;承担全区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负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的监督管理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提出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建议;指导协调全区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办理有关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负责编制部门预决算,编制年度生产计划。组织生态扶贫和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规范财务资产管理制度,负责统计信息、审计稽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机关财务核算管理、政府采购和所属事业单位规范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人:伍爱莲(试用期)
联系电话:0775-433202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港南区政府行政中心综合楼205室
(三)林政股(行政审批办公室)。
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林业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执行和检查监督工作;负责做好森林资源(林木、野生动植物等)的保护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做好年森林采伐限额和木材生产计划以及木材流通管理工作;负责林政资源管理各种许可证、运输证的管理、审核和核发工作;负责全区有关林政资源管理各种报表材料的收集、统计、上报工作;指导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工作;负责本局政务服务窗口有关工作,负责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的办理;完成本局和区政务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韦朝琼(试用期)
联系电话:0775-4353815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港南区政府行政中心综合楼111室
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5-433202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港南区政府行政中心综合楼205室
邮编:537100
一、主要职能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检查监督条例》,结合我区实际,制定统计工作实施方案,制定统计工作的制度,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的统计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