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能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检查监督条例》,结合我区实际,制定统计工作实施方案,制定统计工作的制度,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的统计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依法进行统计管理登记。
(二)建立和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制定全区统一的统计报表制度和我区地方统计调查方案,实施办法,审定部门统计标准。
(三)在港南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区情普查工作。
(四)负责搜集、整理、提供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咨询建议。
(五)组织管理全区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全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及社会团体、中介组织等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负责全区的统计报表管理工作。
(六)负责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七)负责建立、健全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建立健全统计工作网络,推进统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八)根据我区改革发展的需要和上级统计部门的要求,研究拟订我区统计系统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经批准后组织贯彻实施。
(九)协助组织实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务评聘工作及统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综合执法监督股、经济股。
咨询电话:0775-4563451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888号市行政中心C区531室 , 邮编:5371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贵港市港南区统计局综合业务股(财务股)。负责贯彻执行全区森林利用行业发展规划,研究拟订林业产业发展措施;指导林业产业结构调整;负责木材、竹类加工利用、林产化工、木浆造纸、林副产品加工的行业管理,以及进出口业务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