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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一、内设机构及职责
镇政府下设5个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
负责镇党委、人大、政府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信息、会务、调查研究、档案、绩效考评、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黄浩
联系电话:0774-7502238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藤县濛江镇下大街59号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主要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 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 指导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深化基层党组织“五基三化”建设; 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资福利、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完 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许景现
联系电话:0774-7502136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藤县濛江镇下大街59号
(三)财政经济办公室
贯彻执行有关经济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拟定本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研究分析经济发展态势,做好项目谋划和建设工作,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等;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加强产业引导,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升级,促进农民增收,助推实现乡村振兴目标。负责本镇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制定本镇重要的财政经济管理办法,加强对本镇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管,实行镇机关事业单位会计集中统一管理。负责本镇财政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预算内外收支管理;负责资金监管、惠农补贴政策落实。负责国有资产监管、行政事业性票据管理等工作。负责指导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规范化运营、管理工作;负责村级财务审计监督、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的监督管理等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抓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完善农村股份合作制。负责宣传贯彻统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负责牵头落实各项统计指标的汇总、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建立健全统计台账。业务上接受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统计局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胡心宜
联系电话:0774-7502098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藤县濛江镇下大街59号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村(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和志愿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 织的组织和制度建设,推动社会组织发展;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村(社区)政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依法指导村(社区)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负责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社会救灾、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组织、慈善事业、养老机构、流浪乞讨、殡葬管理等工作;负责移风易俗具体事务性工作。业务上接受县委社会工作部、县民政局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罗志远
联系电话:0774-7504196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藤县濛江镇下大街59号
(五)平安法治办公室
负责维护辖区内国家安全、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平安创建活动工作;负责网格化管理、网络信息技术平台 建设维护、指导辖区内网格化综合管理等工作;建立综合行政执 法和应急管理指挥平台;负责辖区内反邪教工作,负责组织落实辖区单位综合治理责任制和考核工作;负责辖区内法制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治安保卫等工作;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维护村(居)民的合法权益;依照有关规定做好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领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承办或协助做好辖区内“三大纠纷”案件;负责辖区村(居)民戒毒康复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社区矫正工作。业务上接受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覃祚良
联系电话:0774-7504196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藤县濛江镇下大街59号
二、下设事业单位及职责
( 一 ) 濛江镇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便民服务中心平台的建设管理;承担面向社会及个人的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咨询服务、受理和办结工作;实行乡镇“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制订和组织实施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流程、办事指南、服务规范;组织实施镇政府政务公开;负责社会保障、就业保障(服务)、教育、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旅游和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等事务性工作,负责群众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生活救助、儿童福利、老龄和高龄、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民政工作;负责落实卫生健康、计划生育等政策;负责医保政策宣传、协助组织完成参保缴费任务等工作。
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信息采集、联络接待、情况反映、困难帮扶、光荣牌悬挂、送立功喜报、“八一”和春节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负责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平台。负责辖区内拥军优属工作。业务上接受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大数据发展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广体旅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任:赖庆科
联系电话:0774-7501771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中心办公地址:濛江镇河东社区城东一路51号
(二)濛江镇农业服务中心
负责宣传贯彻农业、水利、林业、乡村振兴等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相关领域技术推广应用与指导。负责国家政策和市场动态的研究,发展乡镇特色产业和农产品的品牌建设;负责行业内统计工作。
参与制定本镇农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农业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负责农业、农业机械、水产畜牧兽医、水利等方面的服务、示范和公益性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农资市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等工作;负责发展乡镇特色产业和农产品的品牌建设;负责农作物病虫鼠草害的调查及防控指导工作;负责本乡镇农田水利项目建设,配合县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协助农村能源、农业环境保护建设与管理。负责动物疫情的调查、监测、报告,协助处置突发动物疫情;协助开展本辖区动物防疫工作。负责农村社会事业、乡村振兴等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负责落实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资源要素规范管理等任务,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指导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等工作;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协助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指导和管理等工作。
负责保护森林资源,加强林区生态建设,负责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地和湿地巡查工作;协助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协助管理林木采伐调查设计,并参与监督伐区作业和验收,处理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争议。
负责退耕还林、农田水利建设、防汛抗旱、农村安全饮水、水利灌溉、水库蓄水调节、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等事务性工作;组织和协调水利项目实施、水利工程设施的维修养护和技术服务工作。
负责乡村振兴发展、美丽乡村建设、农业产业融合、农村环境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及社会事业发展的有效衔接;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管理,加强农村能源新技术、新设备、新器材的引进与开发。业务上接受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任:石绍明
联系电话:0774-7552124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濛江镇河东开发区
(三)濛江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
主要负责宣传并贯彻执行有关自然资源、村镇建设、农村宅基地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应急管理、交通等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组织实施辖区内国土空间等相关发展规划;协助做好辖区自然资源、村镇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公用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镇容村貌、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和相关信访、纠纷、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养护监管及路政服务 等工作;统一承办农村宅基地、农房建设相关审批管理业务,加强农村宅基地报建服务和农村住宅建设过程监管。负责灾害预防和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协助做好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工作;负责上述领域相关技术性、事务性工作;业务上接受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任:韦欣
联系电话:0774-7502002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中心办公地址:濛江镇河东开发区二期
(四)濛江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外以濛江镇人民政府名义,依法集中行使镇政府自然资源、农房管控、农村宅基地管理、村镇建设、生态环境、安全生产、交通运输、文化旅游、水利、林业等领域相关行政执法工作。代表乡镇政府履行上级职能部门依法赋予或委托乡镇的相关行政执法事项。协助上级部门开展应急管理、应急救援、消防等相关执法工作。依托“广西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推进“网上办案、网上监督”的全流程行政执法监督。按需要联动辖区内公安、司法、市场监管等部门派驻(出)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及时发现、制止和处置辖区内相关领域的违法行为。业务上接受县司法局和县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队长:唐志基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濛江镇河东开发区二期
一、机构职能 具体职能: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