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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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主任:唐德雄电话:0773-6222391)

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制定机关工作制度,组织协调政务公开工作,督察督办重要工作事项;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本系统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报批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城镇建设专项资金年度计划;负责局管各项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承担直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二)综合管理股(股长:李利电话:0773-6228567、6222388)

负责住房改革、房屋征收拆迁管理,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保障性住房管理等工作。

(三)村镇建设管理股(股长:庄良华电话:0773-6220777)

负责农房建设管理、农村危房改造、村镇建设、古村名镇保护、人居环境建设、城乡风貌改造等工作。

(四)建筑市场管理股(股长:蒋德君电话:0773-6228556、6220644)

指导和规范全县建筑市场,拟订规范建筑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工程招投标、建设监理、建筑工程质量、招标代理机构、合同管理和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工程重大质量、安生事故的调查处理;制定全县建筑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规章制度;负责建设施工企业、建设监理单位、建筑制品企业资质的监督指导;依法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指导和监督有关建设施工的招投标活动。负责行业教育培训工作。

(五)消防避震防雷综合管理股(股长:蒋高峰电话:6228563)

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职责;负责原地震局承担的行政许可职能。


办公地址:兴安县文化街36号

负责人:邹迎春

联系电话:0773-6222391

电子邮件:xaxzfhcxjsj@guilin.gov.cn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

兴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兴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依规研究提出全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拟定全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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