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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350号)决定,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基础上,对机构和人员进行重组后,于2002年10月10日组建成立。管理中心同时保留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牌子。
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的副局级事业单位。中心设置3个分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北京铁路分中心;内设11个处室,机关党委(党建工作处)、机关纪委和工会;垂直管理20个分支机构(18个管理部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结算中心);下设2个所属事业单位:北京住房公积金客户服务中心、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编制、执行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北京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资金(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住房补贴、房改售房款)的管理,主要包括:
(一)住房资金归集支取管理;
(二)住房资金财务核算;
(三)住房资金系统及数据管理。
咨询电话:010-12333 ,传真:010-55585074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清风路33号院4号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9:00-17:30(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对外联系电话,东城管理部:52185901,西城管理部:83551992,朝阳管理部:59694326,海淀管理部:82669097,中关村管理部:82481002,丰台管理部:63985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