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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综合办公室
办公电话:0457-6115006
机构职责:负责机关文电、信息、档案、保密、保卫、会务、提案议案办理、信访、安全、教育培训、专业人才培养等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党务、纪检监察、政务公开、督查、新闻宣传发布、舆情管理等工作。负责对外联系、公务接待、政府采购、局机关办公用房、车辆和基建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编制审核机关、所属及派出单位事业发展计划、基本建设计划、基础设施建设、装备、固定资产、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机关财务、统计、经费预(决)算编制、会计核算工作。在区委组织部指导下,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等有关市场主体的党建工作。
法制办
办公电话:0457-6115009
机构职责: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对行政处罚案件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和本部门项目合法性审查。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法治建设和普法宣传工作。
行政审批股
办公电话:0457-2741067
机构职责: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网络交易与商品市场监管股
办公电话:0457-6115011
机构职责:承担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等网络监管执法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承担商品交易市场监管工作。依法负责有关专业市场规范管理工作。配合开展有关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监督管理。承担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价格行为规范工作。负责价格诚信建设工作,推行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收费价格公示制度。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收费社会监督工作。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办公电话:0457-6115017
机构职责: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检验检测工作。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对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作出处理。
知识产权股
办公电话:0457-6115012
机构职责:拟订实施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措施。研究提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组织商标、专利执法工作,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拟订实施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负责全区广告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广告发布的指导工作,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
标准计量股
办公电话:0457-6115018
机构职责: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和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规范标准化活动。贯彻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食品安全监管股
办公电话:0457-6115023
机构职责:承担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各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食品的违法行为,参与相关食品安全事故调查。组织实施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拟订食品生产者、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指导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及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监督管理工作。
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
办公电话:0457-6115029
机构职责: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健康消费,推动消费升级。引导、督促经营者落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消费维权网络。指导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指导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工作。指导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拟订12315市场监督管理咨询投诉举报的制度、措施、办法。指导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工作。组织投诉举报平台信息建设及数据统计分析、管理使用工作。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股受上级委托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受上级委托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以及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监督公平竞争审查落实情况。开展打击传销直销工作。
药械及化妆品监督管理股
办公电话:0457-6115021
机构职责: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及上市后风险管理。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地方性标准,监督实施生产质量、药品批发(含零售连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以及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药品零售许可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及使用环节的检查和处罚;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负责组织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经营环节,以及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的违法行为。
综合执法大队
办公电话:0457-6115036
机构职责:组织落实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制度措施,开展查处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 详细 质量监管股 办公电话:6115016 机构职责:组织实施质量振兴政策措施和政府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名牌发展战略。统筹全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实施质量分级,质量安全追溯,纤维质量监管工作。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和自愿性认证活动,组织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督检查,负责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管理工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18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13〕15号)和《中共黑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