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科学技术局职能信息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全县科技发展的政策、措施;牵头拟订激励自主创新的地方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
(二)牵头拟订全县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确定全县科技发展的战略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负责《汝南县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三)拟定全县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总体规划;指导全县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四)组织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统筹管理科技投入,并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五)制定推动全县应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技术研究及产业发展关键和共性技术研究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组织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负责全县科技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六)负责全县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政策,促进和推动全县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工作;指导县级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和县级高新技术重点新产品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制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示范应用。
(八)负责全县科技基础能力建设。提出全县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和政策建议;负责实施全县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科技服务平台和企业技术创新科技支撑平台建设工作;负责科技创新基地的规划布局、指导和监督。
(九)负责全县科技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全县创新型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型科技团队建设;组织科技管理干部培训。
(十)制定全县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计划;负责全县对外及涉港澳台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组织实施全县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计划;受县政府委托,负责全县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培训等管理工作。
(十一)归口管理全县软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科技保密和技术出口的审查、科技档案、科技新闻发布、技术市场等工作;制定全县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指导全县科普工作;负责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监督指导;统筹规划、指导全县民营科技企业和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
(十二)制定全县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农村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
(十三)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知识产权和防震减灾工作。
(十四)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国防科技动员、科技信息工作。
(十五)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机构:县科技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汝南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牌子)。负责机关政务、党务等日常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计划股。负责全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负责科技成果管理、科技奖励工作;统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负责全县科技奖励工作; 负责管理相关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负责全县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三)高新技术管理股。拟定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相关领域的重大科技专项、重大科技攻关、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负责管理相关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牵头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四)农业科技股(挂温棚蔬菜生产办公室牌子)。拟订农业领域高新技术发展规划和计划;拟定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创新型科技人才开发计划;承担科技系统管理干部培训工作;负责管理相关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组织实施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指导县级科技示范乡(镇)建设;指导农村重大科技产业示范、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和科技扶贫等涉及农村的科技工作。负责对外科技宣传;制定全县科普工作的政策措施,协调全县科普工作。
(五)汝南县知识产权办公室。研究、制定全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指导各行业的知识产权工作;组织专利技术实施,依法处理专利纠纷和查处假冒专利行为;指导县内专利代理、专利资产评估和专利信息服务工作;负责专利广告出证工作。
(六)汝南县地震办公室。负责全县防震减灾工作和审定重点项目建设场地的抗震设防标准,指导监督重大工程及重要设施的抗震设防工作;管理和监督城镇、开发区以及重大工程建设场地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负责抗震设防行政审批和地震执法工作;负责地震观测点的建设管理、维修和保护工作。负责县、局《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编制;协助县政府适时启动应急预案;负责开展地震应急演练和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
汝南县科学技术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