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市水务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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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电话:0453-7555001

负责机关日常运作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编制市级水利部门预决算并组织实施,承担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建议。承担内部审计工作,对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水务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水政水资源股(水旱灾害防御股)。

电话:0453-7555029

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和实施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负责全市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江河湖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承办水利行业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承办局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指导和实施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跨县(市)水事纠纷,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承担行政许可管理工作。

组织编制全市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做好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工作。审核权限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容扩效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全市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组织编制全市洪水干旱防治规划、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承担洪泛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指导全市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江河湖泊、滩涂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组织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指导监督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配合开展中小型灌排工程建设管理。

(三)河长制办公室。

电话:0453-7555019

贯彻落实推行河湖长制相关政策和制度;承担全市河湖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组织编制工作方案、计划和考核目标,组织拟定管理制度,监督工作落实,组织实施考核,协调有关部门处理相关问题和纠纷等工作。组织落实市河湖长和市级河湖长会议确定事项。


办公地址:海林市子荣街639号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453-7555001   传真:0453-7223592

电子信箱:hlswjbgs@163.com

负  责 人:李立新

海林市水务局

海林市水务局

主要职责 海林市水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牡市委和市委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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