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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字综合、文电、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提案和议案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公共事务、固定资产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审计监督等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编制部门预决算,负责管理相关资金,负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工作,承担内部审计工作。
联系电话:0431-88777581。
粮食储备处(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粮食流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调落实国家最低收购价等粮食购销政策;指导提出市级粮油储备规模、动用等相关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帮助灾区粮食供应;承担全市军粮供应服务保障、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有关工作;承担全市粮食流通统计工作。负责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431-88777573。
执法监督处
宣传贯彻国家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拟订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査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建立健全储备责任追究机制,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组织指导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全市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相关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级有关盐业政策、法规、规章,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落实食盐专营法规,依法制止和纠正盐业违法行为,对辖区内盐产品质量、市场供应进行监管;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防治碘缺乏病的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431-88777586。
市场流通处
拟订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保障全市粮油市场供应,监测分析成品粮油运行情况;负责“长春大米”品牌建设,组织开展粮食产销协作和对口合作;组织拟订粮食质量等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指导和推动粮食产业化及粮食科技进步工作;负责组织成品粮油质量检验监测;负责粮油加工业行业管理统计、成品粮油市场价格监测与统计分析工作。
联系电话:0431-88777583。
仓储管理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
组织实施全市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承担粮食仓储管理和安全储存工作;组织储粮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指导农户科学安全储粮;负责粮食仓储设施和基建投资统计;负责国家和省专项基建项目的审查上报,配合相关部门对项目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承担所属粮食和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指导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指导行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拟订并监督实施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依法组织或参加有关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工作。
联系电话:0431-88777572。
物资储备处
贯彻落实国家、省级战略物资储备政策、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市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计划的建议;组织实施战略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物资储备动用计划和指令;承担相关储备统计工作。
联系电话:0431-88777562。
干部人事处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管理等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机关绩效考评和公务员考核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老干部工作。
联系电话:0431-88777570。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联系电话:0431-88777571。
长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