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医疗保障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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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医保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财务、内部审计等工作。做好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退休干部职工服务管理等工作;指导系统队伍建设,承担教育培训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

科室负责人:商辉 ,

办公室电话:0575-86931820

(二)医药管理科

负责拟订医疗保障改革发展工作规划,协同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拟订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持续制度,拟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并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支付管理办法。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贯彻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承担县级医保经办项目的审核。

负责人:陈晓 ,

联系电话:0575-86931826

(三)监督管理科

负责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精算平衡;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信息披露制度和举报奖励制度。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管理、运营、支付等情况进行监督。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推进“智慧医保”建设,组织开展数据分析和监测利用。

科室负责人:王国营,

联系电话: 0575-86361360

(四)医药保障科

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项目、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组织实施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等工作。

科室负责人:王翠英,

联系电话: 0575-86931826

(五)新昌县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机构简称 医保中心
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夏令时)/ 2:00-5:00(冬令时))
电话 0575-86230160/0575-86044392
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七星街道江滨西路600号新昌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新昌县医疗保障局

新昌县医疗保障局

新昌县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医疗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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