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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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事务。负责局机关工作人员和所属单位党风廉政、纪检监察和行风效能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和招投标管理工作。负责文秘、组织人事、党务、工青妇、信息及其他行政事务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继续教育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后勤保障、资产管理和所属单位的财务监督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安全保卫、计划生育、档案等管理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内部制度建设,负责督查局重要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

负责人:梁绍金;联系方式:0575-86023886

(二)住房保障科。负责全县房地产行业管理和住房保障工作。指导全县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使用监管,组织编制全县城镇住房建设及住房保障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牵头全县棚户区改造的规划编制、计划执行、政策制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审计工作,参与棚户区改造资金筹措。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负责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组织实施房地产调控。拟订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政策、征收计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房地产开发、公房管理、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物业管理、房屋使用安全、房屋白蚁防治等管理工作。拟订房屋交易政策并监督执行。牵头负责住宅室内装修装饰活动的管理工作。

负责人:吕丹婧;联系方式:0575-86335607

(三)建设科。负责县建设局组织实施的项目建设和指导全县重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负责全局建设工程年度计划的制订、建设资金的测算。负责建设局组织实施的建设项目的设计、预决算、招投标、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工程验收和档案移交等工作。拟订全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政策、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县重大公益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指导海绵城市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城市雕塑建设。牵头负责城市建设统计、行业归口统计和经济活动内部控制等工作。

负责人:俞星诞;联系方式:0575-86335602

(四)公用事业科。负责全县公用事业管理和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供排水、节水、市政设施、园林绿化、亮化、燃气、供气、供热、公共停车、市容环卫等公用事业行业管理。拟订全县市政、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等公用事业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建设局管辖范围内绿化、环境卫生、排水、城市道路、路灯等市政设施的建设、抗灾设防和养护工作。指导城乡垃圾分类收集、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利用的管理。牵头做好建设系统应急管理及文明城市等创建工作。

负责人:王群奇;联系方式:0575-86938372

(五)村镇建设科。负责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管理工作。拟订村镇建设管理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有关村镇建设统计工作。指导美丽宜居示范村、传统村落等村镇建设的试点工作。指导农房设计、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牵头指导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牵头组织实施农村生活污水运维管理。参与美丽城镇、美丽乡村建设。承担乡村建筑风貌引导工作。

负责人:蔡金杰;联系方式:0575-86930621

(六)建筑业管理科。拟订全县建筑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建筑业企业统计、信息工作。负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综合管理全县建筑业企业工作,负责做好建筑业各类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负责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外拓市场。负责外地进新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建筑业从业人员各类培训及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工作。负责建设领域工程招投标相关工作。指导行业社会团体工作。负责全县建设工程的综合管理。拟订建筑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建设监理、质量检测等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和品牌工程创建工作。牵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较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协调工作。负责对全县建筑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执法稽查并处罚。

负责人:吴伟英;联系方式:0575-86939850

(七)科技信息与行政审批科(挂人防管理科牌子)。拟订全县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建设科技和勘察设计行业的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建设领域科技推广应用工作,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工作。负责全县建筑企业技术研发中心、施工工法和国家专利的申报审核。负责全县勘察设计行业监管和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工作。牵头开展全县联合图审工作和工程项目竣工备案工作。牵头负责全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工作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拟订人民防空规范性文件和各类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民防空专项规划的编制并监督实施。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通信警报、指挥信息化等建设和管理。负责公用人防工程使用、维护、安全监管。监督指导全县地下空间开发落实人民防空建设要求。

负责人:曾斌;联系方式:0575-86620730

(八)信访法制科。负责信访和依法行政工作。负责住房城乡建设事业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贯彻执行有关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和招投标管理工作。指导行业职业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涉及住房城乡建设管理方面的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案件统计和上报工作。负责信访、市长热线、平安创建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法律文书的审核工作。

负责人:王新军;联系方式:0575-86335605

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群团工作。日常工作由办公室承担。

新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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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编制城镇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牵头监督指导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负责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住房保障。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障性安居工程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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