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越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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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挂内部审计室牌子)
机构负责人 劳琦静
机构职能: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宣传、信息、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离退休干部职工服务管理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组织起草农业农村和水利规范性文件。指导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农业和水利行政许可监督、农业和水利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

联系方式 0575-88312148

产业发展科
机构负责人 周蕾
机构职能: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及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起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承担农业资源管理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牵头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提出农业保险政策建议,参与农村金融政策制定。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家乐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承担农业品牌建设、展示展销有关工作。指导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承担农业统计、信息服务和推动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业现代化评价,指导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承担低收入农户结对帮扶等工作。起草种植业、农作物种业、畜牧业、渔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菜篮子”有关政策。指导粮食生产、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发布农情信息。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组织实施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与防治、植物防疫检疫工作。承担发展节水农业、抗灾救灾、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相关工作。承担种子种苗、肥料、农药生产经营、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等监督管理。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和水生野生生物保护。监督管理捕捞业、水产养殖业,承担远洋渔业有关工作,监督实施禁渔期(区)制度。组织实施渔船渔港监督管理。指导渔业互助保险。承担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联系方式 0575-88312148

农村社会事业科(挂农村宅基地管理科牌子)
机构负责人 李达
机构职能:组织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统筹指导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村庄规划、美丽乡村建设和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承担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起草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关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
联系方式 0575-88312148
规划建设科(挂河湖管理科牌子)
机构负责人 姜维
机构职能:拟订水利战略规划,组织编制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审核重大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组织实施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泊、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相关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编制水利科技发展规划,组织水利科学研究、科技推广、技术引进、合作交流。指导水利信息化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及实施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监督实施水利建设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定额。审核重大水利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组织指导水利工程安全鉴定,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组织开展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承担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督工作。指导滩涂治理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负责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的监督管理。承担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江堤海塘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项目稽查。指导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山塘综合整治等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和农村水电站运行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联系方式 0575-88312148

水政水资源科(行政审批服务科与其合署,挂水旱灾害防御科、节约用水办公室牌子)
机构负责人 章雪江
机构职能: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指导水量分配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实施水资源保护有关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审核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农业、水利行政许可以及其他行政审批服务相关工作。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洪抗旱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组织协调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指导水利系统防汛物资管理。组织指导水文工作。指导水利设施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开展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政策和技术标准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水库山塘、水闸、泵站等水利工程运行调度规程、控制运用计划,指导水库山塘、大坝、水闸、泵站、堤防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指导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组织开展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市场的监督管理。
联系方式 0575-88312148
安全监管科
机构负责人 陈燕
机构职能:牵头指导协调农业、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追溯、风险监测等相关工作。指导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划定工作。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起草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农机试验鉴定和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承担农业设施装备发展有关工作。
联系方式 0575-88312148
越城区农业行政执法队
联系方式 0575-88312148
机构地址 越城区延安东路481号
办公时间 冬令时间(9月16日至6月30日,上班时间:8:30—12:00 14:00—17:00),夏令时间(7月1日—9月15日,上班时间:8:30—12:00 14:00—17:30)

越城区畜牧农机发展中心
机构负责人 梁锦炜
机构职能:承担实施畜牧业、饲料业、兽医事业、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计划的有关工作。承担畜牧兽医科技需求调查、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良种推广、畜牧业绿色生产等工作;负责畜牧兽医统计和信息化的具体工作。承担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相关工作。承担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及兽药器械、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和兽医器械行业技术推广相关工作。承担饲料、兽药行政许可技术审查、质量抽检等行政辅助工作。承担重大动物疫病的风险评估、预防、控制和扑灭以及动物防疫应急处置和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等行政辅助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计划。承担动物检疫证章、票据及免疫标识管理和兽医从业人员管理等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农业机械化发展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农业机械、设施装备、农机化生产技术等科研成果转化和应用。开展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农机化统计和信息化的具体工作。开展农机作业规范化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农机作业安全的技术指导;承担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
联系方式 0575-88135653
机构地址 越城区延安东路481号
办公时间 冬令时间(9月16日至6月30日,上班时间:8:30—12:00 14:00—17:00),夏令时间(7月1日—9月15日,上班时间:8:30—12:00 14:00—17:30)
监督电话 88032283
越城区水产技术推广中心
机构负责人 马月钗
机构职能:承担水产技术引进与推广、水产种苗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渔业生产管理活动的技术指导,掌握产业动态,开展生产形势分析,推动渔业绿色发展。组织指导水产病虫害监测与防治,承担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具体事务。承担渔业发展规划、计划、政策和相关标准拟订和组织实施的行政辅助工作。指导全区农业农村信息化体系建设,承担农业农村政务网络、信息系统的运维管理。组织开展农业信息应用服务和涉农网络舆情监测。承担农民信箱的应用推广,开展农民科技教育培训,农机技术培训,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学历教育招生培训等相关工作。承担农村发展战略研究与相关政策制定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与数字化转型规划、计划、政策和相关标准拟订及组织实施的行政辅助工作。完成绍兴市越城区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方式 0575-88260095
机构地址 越城区延安东路481号
办公时间 冬令时间(9月16日至6月30日,上班时间:8:30—12:00 14:00—17:00),夏令时间(7月1日—9月15日,上班时间:8:30—12:00 14:00—17:30)
监督电话 88032283
越城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机构负责人 闾君
机构职能:承担粮油、茶叶、蔬菜、水果、花卉、中药材、食用菌、蚕桑等作物相关农业技术,品种的引进与推广工作。承担农作物生产管理活动的技术指导,掌握产业动态,开展生产形势分析,推动农作物绿色生产。开展土壤肥料、耕地质量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承担种子市场监测调控、种子储备、农作物种子质量田间纠纷鉴定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的技术指导。承担农作物、植物保护、土壤肥料、农作物种子行业、农村可再生能源等发展规划、计划、政策和相关标准拟订及组织实施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全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库管理的具体事务。承担全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的指导、跟踪、服务工作。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设计、申报、评审、验收等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农业综合开发规划、计划、政策拟订和组织实施的行政辅助工作。完成绍兴市越城区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方式 0575-88032353
机构地址 越城区延安东路481号
办公时间 冬令时间(9月16日至6月30日,上班时间:8:30—12:00 14:00—17:00),夏令时间(7月1日—9月15日,上班时间:8:30—12:00 14:00—17:30)
监督电话 88032283

越城区农村经营管理总站
机构负责人 韩越锋
机构职能:承担区有关农村经济管理政策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研究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集体资产管理办法。承担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对集体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辅助工作;定期开展清产核资和不良债务清查。承担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业务以及集体经济组织会计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指导、监督集体经济组织做好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工作。负责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相关辅助工作。承担全区农村经济财务统计工作,对全区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情况及财务管理状况的各项指标进行统计分析。指导各类农村经济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情况的监督具体工作。承担全区农经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三级农经信息化网络的建设和日常运行,对镇(街道)、村两级网络操作人员开展应用培训。完成绍兴市越城区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方式 0575-88628963
机构地址 越城区延安东路481号
办公时间 冬令时间(9月16日至6月30日,上班时间:8:30—12:00 14:00—17:00),夏令时间(7月1日—9月15日,上班时间:8:30—12:00 14:00—17:30)
监督电话 88032283
越城区河道水域管理中心
机构负责人 章雪江
联系方式 0575-88312148
机构地址 绍兴市延安东路481号
办公时间 冬令时间(9月16日至6月30日,上班时间:8:30—12:00 14:00—17:00),夏令时间(7月1日—9月15日,上班时间:8:30—12:00 14:00—17:30)

越城区水利工程质量安全指导中心
机构负责人 陈苗杰
联系方式 0575-88061479
机构地址 越城区延安东路481号
办公时间 冬令时间(9月16日至6月30日,上班时间:8:30—12:00 14:00—17:00),夏令时间(7月1日—9月15日,上班时间:8:30—12:00 14:00—17:30)

越城区塘闸管理中心
机构负责人 赵栋
联系方式 0575-88260581
机构地址 绍兴市延安东路481号
办公时间 冬令时间(9月16日至6月30日,上班时间:8:30—12:00 14:00—17:00),夏令时间(7月1日—9月15日,上班时间:8:30—12:00 14:00—17:30)
越城区水土保持管理中心
联系方式 0575-88095634
机构地址 绍兴市延安东路481号
办公时间 冬令时间(9月16日至6月30日,上班时间:8:30—12:00 14:00—17:00),夏令时间(7月1日—9月15日,上班时间:8:30—12:00 14:00—17:30)

绍兴市越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绍兴市越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全区实施“三农”和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起草农业农村和水利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农业综合执法和水行政监察。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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