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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责任人 蔡建伟
联系方式 0577-63481028
机构职能:负责机关日常运行,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统计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负责新闻、宣传、舆情搜集应对和理论调研工作。负责本局物资装备、基本建设管理、信息化建设、机关预决算、各项资金使用监督、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和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后勤、安全保卫工作。
行政执法监督指导科
责任人 潘佩佩
联系方式 0577-63481090
机构职能:协调、指导、监督全区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工作;指导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及执法人员管理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公告等工作;完成有关执法监督的其他工作事项等。协调、指导、监督全区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工作;指导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及执法人员管理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公告等工作;完成有关执法监督的其他工作事项等。
区委依法办秘书科
责任人 叶珺
联系方式 0577-63388959
机构职能:承担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区各级各部门普法责任制落实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全区各级各行业各单位的依法治理工作。指导全区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承担区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促进科
责任人 胡妩妍
联系方式 0577-63386820
机构职能:负责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区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区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协助开展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帮教安置工作。指导区人民调解协会工作。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承担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区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政治处
责任人 洪军
联系方式 0577-63481278
机构职能:指导本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承担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争先创优、立功创模工作。制定本系统干部的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行政复议和应诉协调科
责任人 王德思
联系方式 0577-63480272
机构职能:负责承办或协助办理区政府行政复议及应诉案件,承办区司法局行政应诉案件。承办或协助办理以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含以省、市政府为被申请人涉及洞头区政府的行政复议案件)。集中承办区政府工作部门行政复议案件、指导应诉案件。组织起草行政复议工作的配套制度。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和复议调解工作,承担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联席会议、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承办检察机关以区政府为主体的抗诉案件答复工作。负责全区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过错责任追究与容错免责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责任人 蔡晓琼
联系方式 0577-63388148
机构职能: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法律援助工作。承担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区“12348”法律服务专线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负责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制定全区律师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行业执业活动。协助律师行业违法违规行为惩戒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违法违规行为惩戒工作。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商(协)会组织法律顾问工作。推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承担行政审批和服务工作。
法务科
责任人 陈维靖
联系方式 0577-63481090
机构职能:负责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和其他专项法律事务。负责联系区政府与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协之间的法治工作事项。承办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合同的合法性审核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备案、清理和评估。指导区政府工作部门、乡镇(街道)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合同的合法性审核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清理和评估。负责区政府工作部门、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区依法行政工作。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建设法治政府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督察工作。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全区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行政执法争议等协调工作。指导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及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公告等工作。负责局法制工作和其他法律事务。承担区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温州市洞头区社区矫正管理局
机构简称 区矫正局
机构地址 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车站路41号
联系方式 0577-63481280
机构负责人 卓桂贞
办公时间 8:30—12:00,4:0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8:30—12:00,14:30—18:00)
机构职能:指导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承担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局指挥中心日常工作,协调本系统应急、维稳、突发性事情处置工作。协调全区监地衔接工作。
温州市洞头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挂温州市洞头区法律援助中心牌子)
机构简称 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机构地址 洞头区北岙街道城南大道126号
联系方式 0577-63388148
办公时间 夏季: 上午8:30—12:000 下午:14:30—18:00 冬季: 上午8:30—12:000 下午:14:00—17:30
温州市洞头区法治工作服务中心
机构简称 区法治工作服务中心
机构地址 洞头区北岙街道车站路41号区司法局行政楼303室
联系方式 0577-63480272
机构负责人 陈维靖
办公时间 工作日: 夏季: 上午8:30—12:000 下午:14:30—18:00 冬季: 上午8:30—12:000 下午:14:00—17:30
1.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备案审核工作。指导行政规范性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