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公安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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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机构负责人:许文捷
机构职能:掌握全县公安工作情况,综合分析敌情、社情和社会治安情况;研究新形势下公安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对策;拟订审核重要文件、综合材料;承担局机关文件收发运转工作;组织协调重要会议会务工作和重大事项;督查督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及局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开展打防控和重点工作考评;负责机要、密码管理工作;负责公安业务数据统计、文秘、保密、史志、档案管理等工作。

公开电话:0574-65856011

情指联勤中心
机构负责人:陈铖
机构职能:负责“110”接警并下达处警指令;处置重点人员动态管控预警工作;承担重要紧急信息的收集、分析、反馈和上报工作;协助局领导指挥、协调公安工作和警力调集;承担有关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指挥。
公开电话:0574-65856033

政治处
机构负责人:伊俊俊
机构职能: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思想、作风和组织建设;制定全县公安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掌握公安队伍建设情况,研究公安队伍建设特点、规律、对策;组织规划民警的政治教育、学历教育、岗位培训、警衔晋升培训;组织开展立功创模活动和评优工作;负责公安机关机构设置和人民警察录用、人民警察警衔授予的呈报工作;负责任免、调配、工资、福利、保险、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起草队伍建设的文件和会议报告;做好政工文书、统计等工作;做好离退休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公安协辅警队伍建设;承担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的日常工作。
公开电话:0574-65856052

行政许可科
机构负责人:马先锋
机构职能:负责特种行业、公共安全、危险物品、户籍管理、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和机动车临时特许通行、运载超限物品通行等行政许可,以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审核等工作。
公开电话:0574-65856794
出入境管理大队
机构负责人:陈艳
机构职能:负责办理公民因私出国(境)的有关申报手续;负责港、澳、台同胞以及外国人来象居留、旅游的管理等工作,负责对临时来象的华侨、港澳台居民及外国人的临时住宿登记管理。依法查处各类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或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各种涉外案(事)件。
公开电话:0574-65856271
信息通讯科
机构负责人:石海东
机构职能:负责县公安有线、无线通信、计算机数据和电视监控等技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管理全县公安信息网络安全及设备资源的运行;组织有关信息应用系统和相关软件的研发和推广;承担全县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公开电话:0574-65856101
警务保障室
机构负责人:许栋
机构职能:负责全县公安业务经费和专项经费的计划、申报和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公安车辆、通讯设备、办公用品以及公安专用器材、警械的规划、选型、购置、配发;负责公安车辆的维修、保养、审验和牌照申领;负责全局驾驶员的管理工作;负责人民警察服装、警衔标志的计划、申领、发放;负责国有资产、办公用房、宿舍和办公设备、水电设施的管理工作;负责其他警务保障和后勤服务等工作。
公开电话:0574-65856071

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机构负责人:卢世恩
机构职能:负责互联网信息巡查和网上有害信息处置工作,组织开展网上重点人员管控和情报信息侦察工作;掌握计算机信息网络违法犯罪动态,负责涉网违法犯罪案件侦查和利用网络侦查措施和手段配合其它警种破案追逃等工作;负责上网服务场所、互联网联网单位的日常管理和基础数据采集,专线联网单位审计系统落实;负责利用网络技术和攻防手段,获取情报信息进行综合研判,以及电子数据取证勘查等工作
公开电话:0574-65856241
禁毒大队
机构负责人:黄海波
机构职能:负责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和涉毒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和协调本局其他所队侦办的毒品案件;收集和掌握全县涉毒情况,分析研判毒品违法犯罪动态;负责对全县麻醉类、精神类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单位的监督;组织、指导开展社区戒毒康复、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吸毒人员管控工作;组织开展禁种铲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公开电话:0574-65728151
法制大队
机构负责人:金先昌
机构职能:负责规划全县公安法制工作,组织民警的法制培训,搞好普法教育;统一管理法律文书、统一案件出口、统一承办对外法律事务;负责全县公安行政、刑事执法的指导和对执法违法案件的监督纠正;负责公安行政诉讼活动和听证工作;负责审核和草拟局有关涉及法制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等工作,以及接待来访群众事宜。
公开电话:0574-65856091
警务督察大队
机构负责人:郑吉才
机构职能:负责对全县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和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工作。
公开电话:0574-65856066

治安大队(副科局级,挂“基础人口与租赁房屋管理大队”牌子)
机构负责人:徐马敏
机构职能:贯彻实施治安管理法规,研究制定全县有关治安管理的措施;掌握全县社会治安动态,协调和处置突发性治安事件,查处各类治安案件;负责承办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指导派出所办案;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集会、游行的审核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企事业单位安全保卫工作,指导、管理群防群治队伍和保安人员;指导和协调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推进城乡社区警务建设;负责户政管理和人口统计;负责暂住人口治安管理;负责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针对危害社会秩序的突出问题组织查禁打击;负责全县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征兵、招收飞行员的政审工作;负责警卫工作。根据上述职责,内设综合室、治安中队、基础中队、内保中队、保安管理中队、警卫中队。
公开电话:0574-65856131
刑事侦查大队(副科局级,挂“象山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象山县公安物证鉴定室”、“象山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牌子)
机构负责人:陈坚
机构职能:掌握、分析全市刑事犯罪活动情况和刑事犯罪规律,研究制定防范措施;承担刑事案件的侦查和预审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根据上述职责,内设综合室、重案中队、情报中队、信息研判中队、技术中队、扫黑除恶中队、打防盗抢犯罪中队。
公开电话:0574-65856302
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科局级)
机构负责人:曾赛飞
机构职能:分析全县经济犯罪动态,研究制定防范措施;负责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指导、督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工作。根据上述职责,内设综合室、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
公开电话:0574-65856191
巡特警大队(副科局级)
机构负责人:戴乾华
机构职能:负责城区主要街道的巡控工作,开展巡逻盘查;接受指挥中心指令,阻止和打击现行违法犯罪活动,救援群众危难;制止和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和严重暴力犯罪;严厉打击各类街面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全县治安岗卡点建设和管理工作。根据上述职责,内设综合室、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
公开电话:0574-65856731

交通警察大队(副科局级)
机构负责人:吴国民
机构职能:负责交通秩序的管理和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分析交通安全形势,研究提出对策;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负责全县车辆、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和年度审验工作;负责汽车牌照的审核和两(三)轮摩托车、农用车、非机动车的牌证核发、迁移过户、档案管理;负责交通肇事案件的办理。根据上述职责,内设综合室、政工监察室、事故处理中队、秩序管理中队、车辆管理所、非机动车辆管理所、公路巡逻中队;下辖丹城中队、石浦中队、西周中队、大徐中队、东陈中队、爵溪中队、定山中队、鹤浦中队、贤庠中队、新桥中队。
公开电话:0574-65857001
看守所
机构负责人:黄伟炳
机构职能:负责对刑事拘留、逮捕人员和拘役犯、短刑犯的羁押、看守、管理、教育任务;开展对在押人员的政治攻势,深挖犯罪线索;负责监所监控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修工作;负责监所的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公开电话:0574-65856761
拘留所
机构负责人:黄伟炳
机构职能:负责收押被裁决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违法人员,并对其进行管理和教育;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开展深挖违法犯罪工作,预防和发现违法犯罪;保障拘留所安全;保障被拘留人员在拘留期间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公开电话:0574-65856781
丹东派出所
机构负责人:蔡宇沾
机构职能
1、依照国家治安管理法规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有关规定,对本辖区内的公共复杂场所、重要地区和企事业单位的治安秩序管理,对旅馆业、刻字业、印刷业、旧货业、摩托车修理业等特种行业的管理,对民用危险物品和违禁品的管理,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治安案件、群众性治安事件的查处,对户口、居民身份证流动人口、出租私房的管理,维护辖区正常的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为国家其他行政管理决策提供资料和情况。2、对辖区群众进行法制宣传,对辖区内违法青少年进行帮教,对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罪犯进行监督、考察和改造工作,对被劳改、劳教、少管人员进行社会协同教育和放回后的接茬帮助教育工作,做好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3、在群众中开展经常性的“四防”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制定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安全检查,防止治安灾害事故和群体性治安事件的发生;4、协助侦破辖区内发生的刑事案件,提供破案线索,侦破应由派出所受理的一般刑事案件,完成上级公安机关交由派出所完成的任务。5、在辖区内开展以治保会为主体的多层次的群防群治工作,预防可防性刑事案件的发生。6、接受群众的报警、求助,为民排忧解难,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公开电话:0547-65856853
丹西派出所
机构负责人:周春华
机构职能
1、依照国家治安管理法规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有关规定,对本辖区内的公共复杂场所、重要地区和企事业单位的治安秩序管理,对旅馆业、刻字业、印刷业、旧货业、摩托车修理业等特种行业的管理,对民用危险物品和违禁品的管理,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治安案件、群众性治安事件的查处,对户口、居民身份证流动人口、出租私房的管理,维护辖区正常的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为国家其他行政管理决策提供资料和情况。2、对辖区群众进行法制宣传,对辖区内违法青少年进行帮教,对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罪犯进行监督、考察和改造工作,对被劳改、劳教、少管人员进行社会协同教育和放回后的接茬帮助教育工作,做好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3、在群众中开展经常性的“四防”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制定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安全检查,防止治安灾害事故和群体性治安事件的发生;4、协助侦破辖区内发生的刑事案件,提供破案线索,侦破应由派出所受理的一般刑事案件,完成上级公安机关交由派出所完成的任务。5、在辖区内开展以治保会为主体的多层次的群防群治工作,预防可防性刑事案件的发生。6、接受群众的报警、求助,为民排忧解难,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公开电话:0574-65722152

象山县公安局

象山县公安局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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