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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夏令时: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30;冬令时: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分局洪塘自然资源所
单位地址 宁波市江北区洪塘中路200弄10(颐和名郡北门)
机构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土地调查,分等定级、登记、统计、建档、核发土地使用证等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本区域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的编制工作,实行严格管理,切实保护耕地。协助作好征地拆迁有关工作。认真执行建设用地计划,依法办理国家、集体建设用地,农民个人建房用地和农业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手续。负责制定本区域的土地复垦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认真做好土地纠纷事件的调解工作,协助监察大队依法查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承办上级部门和当地政府交办的其他国土管理工作。
机构负责人 蔡东波
联系方式 (0574)87586739
邮编 315033 传真 无
办公时间 夏令时: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30;冬令时: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前江自然资源所
单位地址 宁波市江北区金山路776号21号楼
机构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土地调查,分等定级、登记、统计、建档、核发土地使用证等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本区域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的编制工作,实行严格管理,切实保护耕地。协助作好征地拆迁有关工作。认真执行建设用地计划,依法办理国家、集体建设用地,农民个人建房用地和农业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手续。负责制定本区域的土地复垦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认真做好土地纠纷事件的调解工作,协助监察大队依法查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承办上级部门和当地政府交办的其他国土管理工作。
机构负责人 徐婧
联系方式 (0574)87110031
邮编 315033 传真 无
办公时间 夏令时: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30;冬令时: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分局慈城自然资源所
单位地址 宁波市江北区宁慈西路1428号
机构职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制定的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和地质环境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和办法;参与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受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在本行政区域内行使国土资源管理职能。具体承担编制本区域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监督其实施,负责编制和实施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组织实施本区域内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政策措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权限范围的用地预审,市以上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的初审与呈报,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和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的农用地转用方案的编制、初审;负责本区域内农村居民建房用地的审批及批后监管。负责本区域内基本农田保护,负责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和标准农田建设,具体组织实施本区域内土地征收(征用)和集体土地房屋的拆迁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域内的国土资源现状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动态监测工作;负责本区域内的土地登记发证和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提供土地登记信息社会查询服务。依据市下达的年度土地出让计划,开展辖区内建设用地使用权政府收购储备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出让、节约集约利用等工作;负责本区域内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租赁、转让、交易等市场管理;负责本区域内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域内地质灾害勘查、监测和防治;保护地质环境和地质遗迹。负责探矿权的初审和上报;负责采矿权的设立及招标、拍卖、挂牌等有偿出让。负责本区域内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负责本区域内国土资源信访工作;负责本区域内行政诉讼应诉、行政复议答复和听证工作。负责本级行政事业经费的管理;负责本区域内国土资源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财政委托代收的政府土地专项基金的征收管理;按同级财政部门预算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安排经费。负责本部门行政事务、党务建设、队伍建设、纪检监察和行政监察。负责慈城镇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负责人 蒋浩峰
联系方式 (0574)87499350
邮编 315021 传真 无
办公时间 夏令时: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30;冬令时: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
宁波市江北区统一征地拆迁事务所
单位地址 宁波市江北区桃渡路259号
机构职能:承担编制、解释集体土地征收和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相关政策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编制集体土地征收方案、安置补偿方案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编制、报批、归档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编制集体土地征收和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年度计划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提供土地供地相关材料的行政辅助工作。负责落实集体土地征收和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协议签订,相关政策处理,资金收付管理,失地人员社会保障指标核定等行政辅助工作。承担集体土地征收和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相关信访、应诉、矛盾调处等行政辅助工作。完成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负责人 劳高辉
联系方式 (0574)87282296
邮编 315020 传真 无
办公时间 夏令时: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30;冬令时: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自然资源管理、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