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街道主要围绕加强党的领导、统筹社区发展、优化公共服务、促进文明建设、强化社会治理、维护公共安全、改善生态环境、指导基层自治等方面履行职能。街道党工委、人大工委、办事处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及上级政府的决定、命令,依法管理辖区公共事务。
(二)讨论并决定本街道重大问题,统筹、协调辖区单位和组织,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抓好决策部署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落实民政民生、卫生健康、住房保障、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文化教育和体育事业等政策。
(三)负责办理上级人大常委会交办的监督、选举以及其他工作,做好人大代表工作,联系选民、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
(四)加强街道党工委自身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党建联席会议制度,全面推进辖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街道党工委领导群团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群团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坚持党管武装的根本原则和制度,协调各方力量,对街道人民武装工作实行统一领导。
(六)指导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健全自治平台。组织动员社区居民、单位和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整合辖区内社会力量,形成社区共治合力,为社区发展服务。对社区工作者队伍进行教育管理。
(七)按照管理权限,对街道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进行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对上级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的工作考核和主要负责同志任免提出意见。
(八)组织维护辖区安全稳定,负责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
平台建设管理服务工作,加强网络安全保障工作,协调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信访维稳、应急管理、生态环保,乡村振兴、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工作,承担民兵预备役、征兵、退役军人服务、拥军优属、防范邪教等工作。
(九)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科普活动,开展法治宣传和社会公德教育,推动社区公益事业发展。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合法权益。
(十)参与辖区设施规划、建设和验收,综合管理、统筹调度和考核督办涉及辖区的公共事务,按照有关规定统筹使用下沉到街道社区的人财物等资源。
(十一)承办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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