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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保密、信息、信访、新闻宣传、政务公开、安全保卫、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以及工、青、妇等工作;负责综合性调研、综合性文稿以及有关地方性规章草案的起草;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和法制宣传工作;协调有关股室承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机关及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行风建设和普法、执法责任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挂钩扶贫等工作。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力资源户头管理、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和外事、思想政治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在职人员培训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直属单位队伍建设和培训、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并指导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对外合作与交流规划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对外合作与交流项目及涉外业务;负责党建党务工作。
( 联系电话:0753-7188253)
2、财务与保险基金监督股
参与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预决算,组织预算执行情况的绩效评价工作;编制部门经费预决算并管理相关专项经费;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和劳动保障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办法、分配计划、运营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检查;贯彻执行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负责审计、基金要情专报;承担企业年基金管理合同备案工作;组织实施社会保险检查资格认定和组织考核工作;组织查处基金管理使用中出现的重大案件;承担县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753-7188263)
3、社会保险管理股(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管理政策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组织并监督实施企业职工退休、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基金管理政策;审核参加县直养老保险统筹单位的企业年金实施方案;落实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基本政策、发展规划和标准;负责落实农村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失业保险的基本政策、发展规划、标准和办法;审核失业金领取资格和给付标准;贯彻失业保险基金调剂、使用、管理政策;建立失业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措施;贯彻实施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生育、死亡等有关待遇政策。组织实施工伤保险的基本政策、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以及工伤预防和康复政策;参与拟订工伤保险基金调剂(储备)金办法并提出分配计划;组织实施定点康复机构、康复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审定标准和管理政策。
(联系电话:0753-7188266)
4、行政审批和人力资源管理股
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含人才中介机构),指导和监督人力资源中介机构;指导人才流动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国(境)外、省市县外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进入本县的管理办法;贯彻执行人力资源中介机构资质标准和人力资源市场从业人员资格标准;指导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引进和配置工作;组织实施专业和技能人才资源开发规划;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承担大中专毕业生接收事宜;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规定和措施。
(联系电话:0753-7188216)
5、培训就业和职业能力建设股
贯彻落实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落实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入境就业管理政策;拟定企业下岗职工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外企就业服务机构设立初审工作;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规定、规划和措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承担县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指导企业单位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承担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资格的审核及管理工作;拟订职业技能分类、职业技能地方标准的具体实施方法;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指导、协调技工教育管理工作;拟订技工学校发展规划、管理规则及相关规定并实施指导;拟订技工学校的教材建设规划和评估认定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使用方法,指导技能竞赛、师资队伍建设;承担技工学校办学资格审核、设立申报等相关工作;综合管理和指导技工学校招生、毕业生推荐就业等工作。
(联系电话:0753-7188252)
6、执法股(蕉岭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联系电话:0753-7188222)
7、蕉岭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负责组织指导全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筹集、支付、管理、运营事务,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基础性、技术性、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
(联系电话:0753-7188299)
8、蕉岭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承担县市就业服务组织管理工作,并具体履行公共就业服务职能。包括: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县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具体实施就业、再就业援助工作;负责城乡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和流动就业的具体工作,承担就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等任务,负责县内外劳务协作、劳务扶贫、劳务交流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县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积极就业政策,推动企业吸纳困难人员就业,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推进家庭服务业发展等扩就业、稳就业、促充分就业工作;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和信息网络管理、运行、监督以及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工作;负责镇、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当前,还承担着推进“双转移”、南粤春暖、就业服务均等化等重大战略任务的具体实施工作。
(联系电话:0753-7188218)
9、蕉岭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
拟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实施规范;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管理调解员、仲裁员;承担争议调解仲裁等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753-7188238)
10、蕉岭县农村劳动力转移服务中心
宣传和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制订及组织实施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协助指导各镇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统计,建立和完善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库等工作;负责劳动力输出的协调和联络工作以及转移工作信息交流,促进劳动力有序转移:负责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753-7188232)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和组织实施本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