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网报系统非全日制用工工伤增员登记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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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1. 业务背景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网报系统已对接金税三期全国标准版,并对多项功能模块进行了优化完善。

2. 操作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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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操作流程说明

1. 用人单位职工参保功能

企业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费管理】,进入社保费系统。

a)打开电子税务局,并以企业身份登录;

b)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c)点击菜单【社保费管理】

d)进入社保费系统,选择单位社保号,点击【确定】:

e)进入社保费系统后,点击右侧功能菜单办理相关业务。

1.1. 社保费基本信息管理

1.1.1. 非全日制用工工伤增员登记

1.1.1.1. 功能描述

适用于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非全日制用工工伤增员(参保)手续,操作人员可以采用在线新增人员或者文件批量导入增员的形式,录入人员的基础信息、户籍类型、缴费工资和参保年月等。

1.1.1.2. 操作步骤

企业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费管理】,进入社保费系统。

1.1.1.2.1. 在线新增人员

步骤:

a) 点击菜单【非全日制用工工伤员登记】模块功能,进入社保增员登记界面;点击【新增人员,弹出“新增人员登记”页面

b) “新增人员登记”窗口填写新增人员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确定】

c) 点击【下一个】按钮,弹出“新增人员登记”窗口可继续填写新增人员信息;

d) 点击【确定】按钮,提示信息页面关闭,新增的人员信息暂时保存在【增员名单信息】列表;

e) 检查增员信息无误,点击【提交】,弹出“提交确认”对话窗口,点击【确定】

f) 系统弹出增员成功提示信息,此时在线增员成功;

1.1.1.2.2. 批量导入增员

步骤:

a) 点击菜单【社保增员登记】模块功能,进入社保增员登记界面;点击【模板下载】按钮下载空模板,录入新增人员信息;

增员模板文件;

b) 点击【批量导入】按钮,选择已经编辑好的增员名单文件上传;

注:单次批量导入的增员文件,人数不可超过一千人,若增员人数超过一千人,则需要分多次重复导入操作;

c) 检查增员信息无误,点击【提交】,弹出“提交确认”对话窗口,点击【确定】

d) 系统弹出增员成功提示信息,此时批量导入增员成功;

1.1.1.3. 界面说明

非全日制用工工伤增员登记主界面

界面说明:

【增员名单信息】:可暂存通过【新增人员】批量导入新增的增员信息;

【清空列表】:清空当前【增员名单信息】列表中的增员信息;

【模板下载:下载空模板文件;

【批量导入】:通过编辑模板批量导入增员信息;

【导出】:导出当前【增员名单信息】列表;

【提交】:可提交【增员名单信息】列表中的暂存人员信息;

【编辑】:可编辑【增员名单信息】列表中的暂存人员信息;

【删除】:删除在【增员名单信息】列表中的暂存人员信息。

查看上次增员结果】:当提交增员返回正在处理中,稍后可查看上次增员结果。

1.1.1.4. 功能变动点说明

(1)原【非全日制用工工伤申报】功能修改为【非全日制用工工伤增员登记】。缴费人进行非全日制工伤工伤申报业务时,需要分两步走。首先先在【非全日制用工工伤增员登记】功能进行增员登记,然后增员登记成功后再进入【社会保险费申报】功能进行申报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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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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