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新会区卫生健康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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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公室

(负责人:张玲,办公电话:6662652,传真:6628418)

主要职责: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保密、督办、政务公开、信访、安全生产、综治维稳、机关后勤和基建等工作。统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组织协调卫生健康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

2、人事股

(负责人:汤慧琼,办公电话:6660874)

主要职责: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队伍建设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

3、规划财务股

(负责人:黄星,办公电话:6669069)

主要职责:承担健康新会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监管大型医用装备的配置。监管区级卫生健康事业单位经费、基本建设项目和国有资产。负责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协同医保部门对医保政策的实施和落实,协同管理卫生医疗服务价格。指导、监督计划生育经费、奖励扶助经费、社会抚养费及卫生事业经费的管理使用,推动完善卫生健康事业经费投入机制。

4、体制改革股

(负责人:汤玉珠,办公电话:6662859)

主要职责:承担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监督管理医疗卫生机构药事管理工作。

5、医政医管股

(负责人:李利华,办公电话:6637131)

主要职责:拟定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的设置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医疗安全、采供血管理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承担医疗急救体系、医疗纠纷处理和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治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人员招录、征兵等体检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开展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国际与港澳台地区交流与合作、援外工作。

6、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股

(负责人:李炎康,办公电话:6662651)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开展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7、卫生应急股

(负责人:关海全,办公电话:6602363)

主要职责: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开展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和应急措施。对重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报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8、中医股(家庭发展与老龄健康股)

(负责人:黄均其,办公电话:6390329)

主要职责:拟订全区中医药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和组织实施农村卫生、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中医药工作。指导医疗机构的中医业务。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区直部门有关干部医疗保健管理工作。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生育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承担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贯彻执行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贯彻执行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9、宣传科级教育与信息化股

(负责人:林炜杰,办公电话:6613284)

主要职责:宣传习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大卫生、大健康卫生法律法规和优生优育宣传,推进卫生宣教、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舆情监测和处置。指导协调卫生健康宣传品的征订、发放和管理工作。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新技术评估管理、适宜技术推广、科研基地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指导卫生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工作。承担和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

10、区红十字会机关(区无偿献血办公室)

(负责人:林碧云,办公电话:6668652)

主要职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指导全区红十字会分会开展各项工作。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实施人道主义救助。宣传推动并组织开展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负责骨髓、器官和遗体捐献的组织服务。组织开展群众性的现场初级救护培训,普及救护和防病知识。开展人道领域的社会公益活动和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宣传红十字会法律、法规,传播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弘扬红十字精神。协助政府开展对台工作,促进两岸红十字组织的来往和合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11、政策法规和综合监督股(行政审批服务股)

(负责人:吴炳棋,办公电话:6623918)

主要职责:组织起草卫生健康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应诉等工作。指导和开展卫生健康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培训、考核。指导卫生健康系统落实执法普法责任制。承担本部门负责实施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结果反馈、发件发证、协调、统计分析、咨询服务等工作。牵头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和制定行政审批工作制度、标准和操作规范。牵头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有关工作。
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计划生育执法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知道规范执法行为。

12、爱国卫生与疾病预防控制股(职业健康股)

(负责人:黄华醒,办公电话:6602385)

主要职责: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免疫规划,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疫情的蔓延。报送传染病疫情有关信息。指导监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交流。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拟订全区爱国卫生工作规划、计划和有关技术标准。组织开展全区城乡社会卫生管理、监督和爱国卫生的检查、效果评价。指导城乡卫生创建。负责城乡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组织、宣传、培训和技术指导。组织落实区国家卫生城市巩固工作。联络、协调区爱卫会委员部门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贯彻执行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 施。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监管和职业人群 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13、机关党委

(负责人:林升云,办公电话:6616309)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和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建、纪检、意识形态、群团等工作,指导民营医疗机构和卫生社团组织党建工作。

江门市新会区卫生健康局

江门市新会区卫生健康局

(一)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和规划,实施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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