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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电话:0851-85284911
2、贵州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处
机构职责:负责处理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工作。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省教育厅,接受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政策、教育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协调督促落实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负责人:梁恒贵
电话:0851-84390100
3、政策法规处
机构职责:负责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研究和法制建设工作,牵头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及有关教育法规的实施意见;指导全省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和中小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受理有关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统筹管理教育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负责人:冯发金
电话:0851-85281942
4、人事处(人才工作处)
机构职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教育系统人才建设规划;统筹指导全省教育系统人事工作;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
负责人:李扬波
电话:0851-85284054
5、组织处(统战部)
机构职责:指导全省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思想道德建设和统战工作;拟订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高等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参与考察高等学校领导班子,提出领导班子充实调整方案;指导省属高等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与发展工作。
负责人:刘林锐
电话:0851-85282305
6、宣传处(新闻办)
机构职责:负责指导全省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建设,负责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督促落实教育领域网络安全重大事项,统筹协调处理网络安全和网络舆情重大突发事件与应急工作,协调组织教育领域互联网宣传管理和舆论引导工作,维护教育领域互联网意识形态安全,推进教育系统网络安全保障、教育网络阵地、监督管理、考核考评、教育培训工作。
负责人:朱伟
电话:0851-84129608
7、发展规划处
机构职责:拟订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计划;审核高等学校和省属中等专业学校设置与变更;承担全省教育基建管理、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管理工作;负责教育扶贫相关工作。同时,“贵州省教育突破工程项目办公室”设在发展规划处统筹工作。
负责人:杨普安
电话:0851-85285378
8、教材处
机构职责:承担省教材委员会办公室事务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教材建设、制定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教材管理信息化建设;拟订全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哲学社会科学的教材建设规划;负责全省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和教辅的审定和评估、选用使用工作。
负责人:任明勇
电话:0851-85281255
9、财务处
机构职责: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的政策;负责省属高等学校和厅直属单位的预决算和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以及绩效评价工作;承担教育专项经费管理;参与管理教育收费工作。
负责人:常青
电话:0851-85281598
10、基础教育处
机构职责:承担全省基础教育的统筹管理工作,拟订基础教育发展目标和评估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和民族地区倾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组织实施素质教育,指导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管理中小学教学用书和学具,组织审定中小学地方教材和教辅材料,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指导中小学思想道德教育、校外教育、特殊教育、现代技术教育工作及实验室、仪器设备和图书室建设的管理工作;指导义务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负责人:谢旌
电话:0851-85282726
11、学前教育处
机构职责:承担对各类学前教育机构的统筹管理工作;拟订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和幼儿园园长、教师考核审定制度;指导和推动家庭幼儿教育;会同妇联、卫生等部门,开展0-6岁儿童及看护人的科学育儿指导。
负责人:丁兴华(主持工作)
电话:0851-85283330
12、学前教育处
机构职责:承担对各类学前教育机构的统筹管理工作;拟订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和幼儿园园长、教师考核审定制度;指导和推动家庭幼儿教育;会同妇联、卫生等部门,开展0-6岁儿童及看护人的科学育儿指导。
负责人:丁兴华(主持工作)
电话:0851-85283330
13、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机构职责:承担全省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改革发展工作,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拟订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全省职业院校思想道德教育、教育教学改革等工作;指导全省职业学校现代技术教育、实训基地(实验室)、仪器设备、图书室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指导并组织职业院校的办学水平评估;负责省属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指导全省中、初等职业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负责省属中等专业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指导省属中等专业学校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负责人:付颖纯
电话:0851-85283692
14、高等教育处(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机构职责:承担全省研究生教育培养、普通和成人高等教育的统筹管理工作;指导、检查和督促高等学校实施学生管理工作,负责各类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指导高等学校教学基本建设与质量评估;指导高等学校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自然科学研究;指导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室、图书资料建设及教育信息化工作;负责高等学校出版物的监督管理;承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交办的具体工作。
负责人:李晓飞
电话:0851-85280513
15、科学研究与技术处
机构职责:规划、指导高等院校科学技术工作和社会科学研究;统筹指导高等院校参与创新体系建设、高等院校承担科技重大专项等各类科技计划实施的有关工作;协调、指导高等院校科技创新平台的发展建设,指导产学研结合等工作。
负责人:胡锐
电话:0851-85283661
16、民族教育处
机构职责:指导、协调少数民族教育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民族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以及民族教育的特殊政策;指导少数民族特殊教材建设,配合做好少数民族师资培养培训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民族寄宿制教育、民族民间文化进校园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对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工作。
负责人:张亚宏
电话:0851-85285464
17、教师工作处
机构职责:规划、指导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和指导教师资格制度、教师聘任制度的实施和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统筹管理教师教育、培养培训和师德建设工作;负责教师表彰奖励工作。
负责人:叶学仕
电话:0851-85280465
18、思想政治教育处
机构职责:负责指导全省教育系统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理论学习、形势政策教育工作;承担学校学生与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以及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承担学校政治稳定、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工作,及时反映和处理学校有关思政建设重大问题;负责学校的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工作。
负责人:王晓红
电话:0851-85287203
19、学校安全稳定工作
机构职责:统筹管理和指导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负责高等学校稳定和政治保卫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及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全省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健全学生意外伤害保障机制及学校安全防范体系;承担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的督查和考核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负责人:陶源
电话:0851-85282717
20、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省学校国防教育办公室)
机构职责:拟订全省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工作发展规划;指导全省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拟订高等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工作评估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省性学生体育、卫生和艺术活动;规划并指导有关专业教材建设、专业师资培训;协调和指导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
负责人:曾洪波
电话:0851-85283676
21、审计处
机构职责:指导全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预算执行和决算、预算内外资金、专项资金、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基建及修缮工程项目等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承担所属单位经济效益评估工作;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和内部经济制度执行情况督查;配合审计部门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开展的审计工作。
负责人:松炳志
电话:0851-85287072
22、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
机构职责:组织指导教育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对在教育系统工作的外国专家进行管理和服务;统筹管理出国留学、外国留学生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对外宣传和对外汉语教学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合作与交流;按权限输审批或审核涉及中外合作办学的行政许可事项;审核省内举办国际教育展览的事项。
负责人:叶森
电话:0851-85283389
23、贵州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
机构职责:承办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具体工作,行使省人民政府赋予的教育督导职权,依法组织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考核,对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依法办学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对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质量进行监测,指导各地的教育督导工作。
负责人:张祥云
电话:0851-85284665
24、贵州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机构职责
指导现代汉语规范化工作,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推广普通话,负责普通话和汉字应用水平培训测试工作;检查评估全省语言文字工作;承办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负责人:罗洪贵
电话:0851-85280816
25、离退休干部处
机构职责: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和省直高校离退休干部工作。
负责人:李扬波
电话:0851-85289624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协调和监督实施,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草案及有关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加强全省基础教育工作的统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