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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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挂政工科牌子)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科协、史志、政协建议办理、人大提案办理、局机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信息化和政风行风建设等工作。负责人防指挥、信息化体系建设、平战结合和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及“准军事化”建设。按照有关规定,指导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工作。负责做好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行业的职称改革以及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人:孟庆涛

办公电话:0538-2829169

办公地址:东平县平湖路345号6楼612室

(二)财务科

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行业统计工作;参与研究建设领域财税价格政策;负责各项建设资金的管理;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住房和城市建设利用外资项目的有关协调工作;负责下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人:李  立

办公电话:0538-2859038

办公地址:东平县平湖路345号6楼618室

(三)政策法规科

依据县委编办三定方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章第十四条规定和保密工作要求,信息不予公开。

负责人:张  慧

办公电话:0538-2856017

办公地址:东平县平湖路345号7楼708室

(四)工程建设科(挂质量安全监管科牌子)

依据县委编办三定方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章第十四条规定和保密工作要求,信息不予公开。

负责人:张作彬

办公电话:0538-2858196

办公地址:东平县平湖路345号7楼714室

(五)村镇建设科(挂新型城镇化办公室牌子)

依据县委编办三定方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章第十四条规定和保密工作要求,信息不予公开。

负责人:张  玮

办公电话:0538-2859069

办公地址:东平县平湖路345号6楼605室

(六)建设科技与勘察设计科

依据县委编办三定方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章第十四条规定和保密工作要求,信息不予公开。

负责人:代井会

办公电话:0538-2859026

办公地址:东平县平湖路345号7楼706室

(七)城市建设科(挂房产管理科、公用事业科牌子)

依据县委编办三定方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章第十四条规定和保密工作要求,信息不予公开。

负责人:巩鲁义

办公电话:0538-2858586

办公地址:东平县平湖路345号7楼707室

事业单位及职责


一、东平县工程建设指导服务中心

为东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挂东平县城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牌子。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住房和城乡建筑工程管理服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建筑工程管理服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等规范性文件并指导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建筑工程管理方面重大问题的建议,进行行业管理。

(二)指导全县建筑活动,负责监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秩序,组织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省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三)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省、市标准、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

(四)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监督执行省、市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建筑业技术政策。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劳动保护和施工生产中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

(五)推动建筑业行业发展,参与拟定建筑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负责规范建筑行业市场秩序,组织拟订建筑行业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制定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六)负责全县建筑施工相关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负责技术人员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工作;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等工作。

(七)完成县住建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朱东升

办公电话:0538-2855023

办公地址:东平县平湖路345号5楼512室

二、东平县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

为东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公益二类正股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接受委托、承担县建筑工程和建筑构件、制品以及建筑现场所用材料质量的检测工作。

(二)参加县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和仲裁检测工作。

(三)参与本地区建筑新结构、新技术、新产品的科技成果鉴定。

(四)完成东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乔云秋

办公电话:0538-2856068

办公地址:东平县平湖路345号建设大厦南

三、东平县园林绿化中心

为东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城市园林绿化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

(二)负责城市公园、广场、道路、水系、街头绿地等公共绿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城区单位庭院绿化设计方案、建设管护等绿化管理工作。

(三)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科研、引种驯化、技术培训、咨询等工作。

(四)负责县级“花园式乡镇”、“花园式单位”、“花园式小区”、“花园式村居”的评创工作和市级、省级 “花园式单位”的推荐报评工作;负责指导乡镇园林绿化工作。

(五)拟定白佛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区域详细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景区开发建设的统筹协调、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景区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负责景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景区环境卫生、安全管理等工作。

(六)完成县住建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李  军

办公电话:0538-2859005

办公地址:东平县平湖路345号4楼

四、东平县人民防空保障中心

为东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公益一类副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人民防空建设规划、计划、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人民防空重点城市防护类别、防护标准;参与城市总体规划中落实人民防空防护要求的审核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编制,并监督检查人防要求落实情况;编制人防建设专项规划并监督执行。

(三)组织实施人防指挥工作。负责县级人防指挥所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县级防空袭方案及各项保障计划的制定和防空袭演习演练;负责全县人口疏散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组织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

(四)组织管理全县人防工程建设。贯彻执行国家人防工程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参与城市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计划,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防空地下室防护方面的质量监督;管理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审核上报人防工程的报废、拆除。

(五)组织人防信息化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人防信息化平台建设与管理;组织指导全县人防通信警报、信息网络建设;协调利用电信及其他专用通信网保障人防通信警报工作;会同无线电管理部门实施人防无线电专用频率管理。

(六)组织人防平战结合和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组织实施指挥、工程、通信警报、疏散体系及群众防空组织等人防战备资源的平时开发利用;组织指导全县利用防空警报发布灾情警报;参与政府应急管理和城市防灾救灾、抢险救援工作。

(七)负责组织开展人防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人防普法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对公民进行防空知识教育、训练,普及防空防灾知识和技能。

(八)组织全县人防机关“准军事化”建设;战时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军事指挥机构的有关命令、指示,发布空袭警报;组织实施群众疏散和隐蔽方案;组织群众防空组织消除空袭后果,防范次生、衍生灾害;协助有关部门恢复生产生活秩序;为县人防指挥所提供后勤保障。

(九)承担县人民防空工作军政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十)完成县住建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尹燕磊

办公电话:0538-2899677

办公地址:东平县平湖路345号7楼702室


东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东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东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东平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住房和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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