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阴县文化和旅游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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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及职责

办公室(挂财务科牌子)

联系方式:0531-87883769

主要职责: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督查督办、信息新闻发布、信访维稳、应急管理、后勤保障、政务公开、12345市民服务热线转办事项的办理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指导组织协调党风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等工作。管理各类有关专项资金;负责局机关财务、统计、国有资产管理、预决算编制和局属单位内审工作;指导、监督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文化科(挂新闻出版广电科牌子)

联系方式:0531-87883769

主要职责:负责或参与拟订文化艺术、广电影视、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文化馆、图书馆事业发展、产业发展和科技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指导、协调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广电影视活动。负责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管理,指导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指导、管理全县社会文化艺术、广电影视、新闻出版、著作权、文化馆、图书馆事业。承担弘扬优秀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工作。

旅游科(挂文物科牌子)

联系方式:0531-87883970

主要职责:负责或参与拟订旅游事业发展、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公共服务建设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指导旅游市场开发和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推进精品旅游和旅游品牌建设,负责组织旅游形象宣传和推广,规范旅游市场,推进全域旅游。负责旅游安全监管的综合协调,指导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参与旅游突发事件的调查。负责全县文物的保护、管理、利用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文物、博物馆事业。

直属单位及职责

县旅游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方式:0531-87883970

主要职责:贯彻党中央关于旅游事业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和县文化和旅游局工作安排

(一)开展旅游行业调查研究和对外学习交流工作,为制定全域旅游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提供决策参考。

(二)开展全县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和旅游景点标准化和信息化服务工作,推进文明旅游、诚信旅游建设。

(三)承担旅游产品开发服务工作,促进休闲度假、乡村振兴等旅游新业态、特色精品旅游项目发展。

(四)做好旅游业利用社会投资服务工作,促进旅游项目的开发与合作。

(五)为旅游商品开发、旅游商品品牌建设及宣传推介提供服务。

(六)承担旅游市场的宣传推广工作,对外推介平阴特色旅游线路产品;为重点旅游线路的开发、运营工作提供指导服务;参与组织全县重大旅游节庆活动。

(七)完成县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联系方式:0531-87876517

主要职责:以县文化和旅游局名义统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的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职能,并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县文化馆

联系方式:0531-87871625

主要职责:贯彻党中央关于群众文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和县文化和旅游局工作安排

(一)举办各类展览、讲座、培训等,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开展社会教育,提高群众文化素质,促进当地精神文明建设。

(二)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开展流动文化服务;为群众业余文艺团队建设提供服务,辅导和培训群众文艺骨干。

(三)组织并指导群众文艺创作,开展群众文化工作理论研究。

(四)收集、整理、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展示、宣传活动,为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提供服务支持。

(五)承担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开展数字文化信息服务。

(六)为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和站点培训文化骨干人才,并提供文化资源配送等服务。

(七)为全县老年文化、老年教育、少儿文化工作提供服务支持。

(八)开展对外民间文化交流。

(九)完成县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博物馆

联系方式:0531-87889006

主要职责:贯彻党中央关于文化、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和县文化和旅游局工作安排

(一)承担文物保护、修复、复制、鉴定工作;发掘馆藏资源,并对藏品进行科学管理和保护。

(二)管理全县不可移动文物,承担县境内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范围内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承担全县文物的科技保护与修复工作。

(三)开展博物馆学研究,并为有关学科的研究工作提供实物为主的资料、信息和咨询服务。

(四)举办体现本地区特点的基本陈列和临时展览,传播民族知识,弘扬民族文化,促进民族团结。

(五)承担文物数据库、数字化博物馆、文物藏品数字化保护项目的维护及建设;促进文旅融合,推出符合馆藏文物和平阴历史文化特色的文创产品,开展学术研究、学术交流活动。

(六)组织文化惠民下基层,开展研学、青少年活动工作;为校内外相关专业机构、中小学校教学提供实践实训场所,为公众提供民族文化教育服务;开展公益性培训,提高公众获取知识和利用信息的能力。

(七)与其他博物馆及文化教育机构合作,促进资源共享和地方文化发展。

(八)完成县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图书馆

联系方式:0531-87668778

主要职责:贯彻党中央关于文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和县文化和旅游局工作安排

(一)开展各类文献资料的收集、整理、保存、收藏和相关研究工作,并提供借阅、查询等服务。

(二)开展各类公益性阅读和教育培训活动,开展文化交流与合作。

(三)指导镇(街道)图书馆分馆业务活动和读者服务,开展业务培训。

(四)承担地方文献征集整理、传承保护工作。

(五)完成县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平阴县文化和旅游局

平阴县文化和旅游局

(一)贯彻执行文化和旅游、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或参与拟订文化和旅游、广播电影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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