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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内设机构及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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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挂组织人事科牌子) |
联系方式:0531-8787172 |
主要职责: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信访维稳、督查督办,局党组、行政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对外协调、行政后勤、应急管理、创城等工作。承担信息和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12345市民服务热线转办事项的牵头办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政务信息、新闻宣传和发布相关工作。 负责管理相关专项资金。汇总编制相关预决算。负责局机关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相关内部审计工作。 牵头扶贫、包村等工作。 对接市工信局、科技局、商务局、民营经济发展局办公室、综合处。 局党组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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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经济科 |
联系方式:0531-87894028;0531-87871038;0531-87883785 |
主要职责:拟订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技术改造管理。推进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项目建设。负责审核申报工业和信息化特色产业基地。 负责研究提出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负责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推进新材料产业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和创新项目建设。培植新材料产业骨干企业,壮大产业规模。推进新材料产业集聚发展,建设特色产业基地。负责组织实施有关技术创新重大专项和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 负责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提出促进工业和信息化平稳运行的政策建议。牵头推进“亩产效益”改革。 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的生产、销售、储存的管理工作,指导民爆企业抓好生产、经销环节安全工作,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推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 引导生物医药行业合理布局,促进行业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 负责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对接市工信局产业转型升级处、科技创新处(挂新材料产业处牌子)、运行监测协调处、原材料产业处(挂民爆器材管理处,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办公室牌子)、化工产业处、生物医药处、 招商与合作交流处。 局党组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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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科 |
联系方式:0531-87870277 |
主要职责:牵头信息化推进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负责统筹推进工业与信息化融合发展。研究提出工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工业互联网网络、平台安全体系建设,指导应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和工业深度融合,推进工业电子商务发展。加快信息技术在工业领域的应用,协调推进数字经济发展。指导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推动企业上云。推进全县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监督检查电子认证服务机构。负责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电子信息产业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新一代通信和网络基础设施布局建设,拓展新一代通信商用空间。协调全县突发事件与重大活动的通信保障应急工作。负责指导通信运营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本地区电信运营企业进行协调服务。负责无线电管理工作。对接市工信局信息化与数字经济处、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电子信息产业处、通信网络处。局党组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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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科 |
联系方式:0531-87898761 |
主要职责:承担国家和省、市技术转移体系工作,负责管理科技成果,指导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负责科技奖励有关协调、管理与服务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产业化、参与拟订科技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全县科技服务业发展,承担组织实施相关领域科技计划的具体工作。参与拟订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政策,指导科技中介组织建设。指导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承担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有关协调、管理与服务工作。组织申报国家和省创新基地。负责拟订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承担组织实施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计划的具体工作。承担社会发展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关协调、管理与服务工作。推进生物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工作,推动绿色技术创新。负责科技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承担组织实施农村与农业领域科技计划的具体工作。会同实施农业重大科技研究开发项目和科技创新示范试点工作,指导农村与农业领域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与示范。推进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全县科技扶贫相关工作。承担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农业科技园区、农村与农业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平台基地的有关协调、管理与服务工作。组织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工作。指导农村科技进步和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对接市科技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处、社会发展科技处、农村科技处。局党组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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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服务科 |
联系方式:0531-87871998 |
主要职责:负责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承担成品油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盐业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和行业规范管理。负责完善食盐定点生产、批发专营制度和专业化监管体制,建立健全食盐储备和应急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食盐生产经营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食盐专营工作监督检查责任,组织查处食盐专营方面的违法行为。对接市商务局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市工信局消费品产业处(挂轻工纺织产业处牌子)。局党组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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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发展办公室 |
联系方式:0531-87875038 |
主要职责:负责牵头编制全县综合性产业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负责汇总编制全县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结构调整。牵头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链、产业集群、产业园区(基地)发展。承担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牵头组织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淘汰落后产能有关工作。组织研究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重大政策和措施。参与全县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目标的制定。组织协调重大课题调研工作。组织推动工业旅游和工业文化发展,加强工业文化遗产保护。负责指导绿色发展工作,统筹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拟订发展循环经济的相关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资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对接市工信局政策法规处、绿色发展推进处。局党组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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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 |
联系方式:0531-87872430 |
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企业、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本部门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社会保障、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对接市工信局、科技局、商务局、民营经济发展局组织人事处。局党组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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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单位及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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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阴县科技事业发展中心 |
联系方式:产学研合作科0531-87898761;科技信息分析科0531-87883906:技术市场科:0531-87898760 |
主要职责:负责为政府提供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负责科技统计、科技进步监测、科技报告的具体事务性工作。配合搞好科技宣传工作。组织申报、对接国家和省科技重大专项、重大科技创新工程、战略性重大工程,并开展相关协调、管理与服务工作。拟订县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省大科学计划、大科学工程协调、管理与服务等工作。 负责拟订国(境)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国(境)内外科技合作计划,参与实施“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行动计划,承担推进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相关工作。建设国(境)内外科技合作平台,推进产学研合作。承担与台港澳地区的科技交流工作。负责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以及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高新技术研究开发项目和科技创新示范试点等工作。承担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认定申报、管理与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和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基金。组织实施工业领域科技计划。承担工业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关协调、管理与服务工作。指导全县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指导和协调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等)、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负责协调推动与国内外高校院所及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负责科技人才日常服务工作;承担科技金融协调与服务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指导并组织开展全县科技培训工作。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科技进步考核、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统筹软科学研究。组织协调重大科技工作调研。依法履行本部门业务领域内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职责。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牵头拟订全县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牵头开展创新型城市建设、督导检查创新政策落实工作。承担科技管理平台有关工作。负责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相关工作,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组织申报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试基地等科技基地,并承担相关协调、管理与服务工作。承担市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开展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相关工作。拟订全县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承担相关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工作。拟订全县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规划、政策。组织有关科技团组出国计划申报。负责开展技术市场调查,统计分析全县技术贸易活动,发布技术市场信息,提出技术市场管理的政策建议;协调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协调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负责组织申报国家、省基础研究项目。参与编制和实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统筹全县创新券协调、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组织高校院所和企业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的管理、服务与协作共用,推进科技资源和科技数据开放共享。参与拟订促进技术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技术市场的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外国专家管理办法,拟订我县外国专家管理办法,推动建立外国顶尖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承担重点外国专家服务工作。监督全县外国人来华工作的相关工作。组织实施聘请外国专家项目。负责“外专双百计划”和“泉城高端外专计划”等重点外国专家项目组织实施。负责引智成果的评估、推广和引智示范基地管理工作。负责中国政府“友谊奖”、省政府“齐鲁友谊奖”的申报以及市政府“泉城友谊奖”的评审组织等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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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阴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
联系方式:0531-87897669 |
主要职责:推进以智能制造为代表的先进制造业发展。负责装备制造业、推动新能源装备、工业机器人、高档机床等高端装备产业发展。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开发创新与推广,协调推进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负责牵头培育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负责军民融合产业的发展,负责牵头构建全县联系服务企业工作体系。负责制定全县企业家培训规划,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素质提升工程。牵头推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负责组织开展中小企业隐形冠军培育和瞪羚、独角兽企业等认定培育工作。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的政策要求,负责全县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拟订全县民营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扶持和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民营经济发展综合性调研活动,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参考。负责监测、分析全县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协调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指导民营企业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开展对外交流合作,提高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负责全县民营经济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和服务体系建设,为民营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服务;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
(一)贯彻执行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市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目标的研究制定。汇总编制全县工业和信息化中长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