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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根据市编委下达的《关于整合市级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合编〔2015〕25号)及《关于设立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批复》(合编〔2015〕26号)、《关于同意市不动产登记办证机构划转的批复》(合编〔2015〕34号)和《关于同意市土地整治办公室等25家事业单位划转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批复》(合编办〔2019〕90号)相关要求,我市城区(瑶海区、庐阳区、包河区、蜀山区)土地登记、房屋登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将统一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全市设置的各服务点分布如下:
(一)合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直属分中心,地址:滨湖新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要素大市场D区二楼,咨询电话:0551-62536016;
(二)合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瑶海分中心,地址:长江东路915号春晖大厦2楼,邮编:230011,咨询电话:0551- 62072530;
(三)合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庐阳分中心,地址:濉溪路335号蓝钻尚界B座二至三层,邮编:230001,咨询电话:0551-62160300;
(四)合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蜀山分中心,地址:长江西路36号,邮编:230088,咨询电话:0551-62072566;
(五)合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包河分中心,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邮编230051,咨询电话:0551-62072587;
(六)国土资源档案馆,地址:滨湖新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要素大市场D区三楼,邮编:230091,咨询电话:0551-62536008。
合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各服务窗口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9:00-下午5:00。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按照《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执行。 领导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