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天桥区民政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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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和群众工作;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督查督办、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民政信息管理、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和 12345 市民服务热线转办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本系统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全区民政统计工作。拟订全区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制度和民政财务管理制度,编制预算,管理国家和省、市、区拨付的民政事业经费,指导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承担局机关日常财务管理,指导、监督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

联系电话:0531-85872760。

(二)社会事务科(挂养老服务科牌子)

贯彻落实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监督检查全区社会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的落实;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政策;开展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承担区级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并开展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工作;协助做好涉及招商引资工作的民生保障工作;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区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承办全区涉外、涉港澳台及华侨婚姻登记工作;指导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承担全区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全区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531-81601751。

(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挂社会组织管理科牌子)

拟订全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村居)治理政策,指导社区(村居)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推进社区(村居)服务能力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全区社团、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做好区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和促进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担中共济南市天桥区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全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协助做好社会工作等领域的招商服务工作;执行上级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与相邻区(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负责乡镇以上(含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531-85872762。

(四)济南市天桥区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

贯彻党中央关于社会救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工作要求和市委、区委工作安排,主要职责是:1,负责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孤困儿童等困难群体的社会救助事务性工作。2,负责全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工作,使用和维护信息核对系统,做好本中心核对家庭信息保密工作。3,负责全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4,负责全区社会救助政策、系统操作等业务培训工作。5,完成区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531-85872761

(五)济南市天桥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办理婚姻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居民、华侨婚姻登记;建立和管理婚姻登记档案;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完成区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531-85872754

(六)济南市天桥区慈善事业促进发展中心

组织开展慈善募捐,宣传慈善法律法规及理念;协助政府开展救灾赈济工作;扶助弱势群体,开展扶贫救济、抚恤工作;开展安老、助孤、助残、助医、助学等各种慈善救助活动,资助或兴办慈善福利项目;组织热心支持和参与慈善事业的志愿者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慈善公益活动;完成区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531-85950376



济南市天桥区民政局

济南市天桥区民政局

(一)贯彻执行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社团、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监督管理,同步指导相关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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