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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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构简称: 县住建局机构设置情况——办公室
办公地址: 临朐县东城街道创业大厦9楼
联系电话: 0536—3212105
分工职责:

负责文秘、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值班、政务服务热线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等工作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牵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参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赔偿案件的处理和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本系统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部门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及法律顾问聘用管理工作。牵头局系统“放管服”改革,负责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权力事项和政务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预决算编制工作。负责各类专项资金管理。

2、机构简称: 县住建局机构设置情况——组织人事科
办公地址: 临朐县东城街道创业大厦913
联系电话: 0536-3110170
分工职责:
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党的建设、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青妇、劳动工资、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管理和有关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负责住建系统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和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民兵预备役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推选工作。负责住房城乡法制建设和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系统执法证件的办理。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维护稳定、普法依法治理、信访、防范处理邪教、社会管理和群众工作。
3、机构简称: 县住建局机构设置情况——城乡建设管理科
办公地址: 临朐县东城街道创业大厦902
联系电话: 0536-3213242
分工职责:
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拟订城镇化发展规划、标准体系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新型城镇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组织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示范等有关工作,指导中小型城市及新生小城市试点培育及全国重点镇、省级重点示范镇建设工作。指导特色小镇及农村新型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组织开展新型城镇化考核工作。承担县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参与拟订小城镇和村庄设计、建设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等特色村镇保护和监督的有关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和美丽村居建设。指导农村供暖、污水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牵头村镇建设行业统计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城市建设事业的政策文件、发展规划、改革措施。指导全县城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行业监督与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建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并监督落实。负责对有关城市建设重点工程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和施工进度调度。备案管理城市有关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负责全县城建系统统计年报工作。指导海绵城市、综合管廊、慢行交通系统建设工作。配合做好城市节约用水的有关工作,参与城建各类专业规划的编制与审查。拟订城市市政设施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城市市政设施养护工作;负责挖掘城市道路的管理工作;牵头做好市政重点项目的汇总、申报;负责城市排水工作。承担县城市防汛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拟订城市供水、燃气、热力、污水处理及城区节水等公用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供水、燃气、热力、污水处理等公用事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指导、管理城市节水等工作。拟订有关公用事业的服务质量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有关综合统计工作。组织拟订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管理目标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厕所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城市园林绿化和城市环境艺术工作;指导园林城市的创建工作。参与对城市重点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中的园林绿化设计和绿地率的审核工作。
4、机构简称: 县住建局机构设置情况——建筑业管理科
办公地址: 临朐县东城街道创业大厦909
联系电话: 0536-3212247
分工职责:
参与拟订建筑业发展改革和建筑市场监管的政策、规划、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与造价工作。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不包括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工程类招投标)监管责任。负责全县建筑市场企业的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指导建筑业企业对外市场开拓。负责建筑、结构工程等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并承担县级许可项目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参与拟订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房屋建筑安全生产和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工程建设监理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工程监理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受理建筑工程质量事故、质量缺陷的投诉。牵头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绿色建材、建设科技教育以及智慧住区、智慧建造等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项目以及试点示范。组织相关重大科技研发、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及引进项目的创新工作,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工作。组织指导本行业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组织拟订全县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勘察设计市场与质量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全县勘察设计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消防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和标准设计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政府投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工作,参与概算方案的审批。指导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查工作。监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规范和抗震技术规范。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城乡建设抗震防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城市化学事故救援。负责抢险救灾、应急保障有关工作。
5、机构简称: 县住建局机构设置情况——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业管理科
办公地址: 临朐县东城街道创业大厦815
联系电话: 0536-3122179
分工职责:
组织编制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筹集分配管理)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落实国家和省、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的管理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稳定住房价格的措施并监督执行,加快推进房地产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全县住房建设、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县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拟订房地产业和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和房屋征收与补偿、商品房销(预)售管理、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预售许可、房屋测绘成果审核、房地产中介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经纪咨询、房地产评估等机构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建筑产业现代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和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全县城镇住宅规划工作。协助指导房屋登记工作。负责全县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工作,负责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房产信息核查方面的工作。参与拟订全县物业服务业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物业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物业服务业标准规范并指导实施。负责拟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房屋装饰装修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物业承接查验活动的指导和监督。负责制定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服务管理规划以及年度计划,指导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工作。指导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6、机构简称: 县住建局机构设置情况——城市建设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 临朐县东城街道创业大厦806室
联系电话: 0536—3111218
分工职责:
(一)参与县城建设的政策研究、发展规划、重大问题调研、经济运行分析等工作。
(二)协助做好城市建设项目计划方案制定报批、工程设计、施工组织、质量安全管理、扬尘防治、竣工验收交接等工作;承担权限内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相关问题投诉的处理;协助做好市政施工企业资质管理、信用评价、城建统计等工作。
(三)负责城建档案的搜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负责重点建设工程档案及城市地下管线档案的检查、指导、验收工作;协助开展全县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县城建档案技术咨询服务。
(四)完成县住建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7、机构简称: 县住建局机构设置情况——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 临朐县城关街道龙泉路3335号
联系电话: 0536-3217528
分工职责:
(一)参与拟订市政公用事业行业政策、规范性文件具体标准、规范;参与县级市政公用事业行业规划、科研规划的修编起草工作;负责市政行业的科研项目研究、重点课题攻关和技术研究、推广指导;承担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排的有关城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
(二)负责县管公用事业特许经营项目的具体实施;负责评价县管公用企业履行经营协议情况和服务运行质量,对全县公用企业运行服务总体情况的调查评价;负责城市供排水、节水、供气、供热等方面的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负责城市供水水质监测;负责以县管供水企业供水为水源的用水户核定和下达用水计划;负责节水型城市、节水单位创建和节水评价的具体实施。
(三)负责县管道路、桥梁、排水及城市照明等市政设施项目的建设及养护工作;参与编制城区年度地下管线综合建设计划并督促实施;负责县城防汛技术服务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雨污分流推进工作的具体实施。
(四)负责国家、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县城、城镇)创建的具体实施工作;负责花园式单位(小区)和优质工程评选的具体组织承办工作;参与大型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的技术服务;负责县管范围内园林绿化维护工程建设和城市规划区内景区、街道、“门前五包”中园林绿化工作推进。
(五)负责县财政投资的大型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工作,提出环卫设施拆迁、改造建议;负责县管范围内大型公共绿地设施和城市规划区内景区、“门前五包”中环境卫生工作;指导镇街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全县城乡环卫一体化推进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城区扫雪除冰工作;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培训、推进和生活垃圾处置服务工作。
(六)负责污水处理等方面的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负责县城污水管网管护工作;负责污水处理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参与对污水处理企业运行服务总体情况的调查评价;具体实施排入县管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研究起草污水处理费征收计划。配合价格主管部门确定城市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
(七)完成县住建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8、机构简称: 县住建局机构设置情况——建筑业发展中心
办公地址: 临朐县文化路2301号
联系电话: 0536—3212210
分工职责:
(一)参与拟订建筑业行业政策、发展规划等。
(二)协助开展全县建筑市场监督检查;协助开展县级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监督检查;协助开展城区房屋建筑、建筑物拆除等扬尘防治工作;协助开展县级许可项目消防验收、竣工验收备案等相关工作。
(三)协助开展县级许可项目的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质量安全监管相关工作,组织或参与重大施工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权限内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等相关问题投诉的处理。
(四)协助开展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与造价相关工作;协助开展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招标投标(不包括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工程类招投标)监管相关工作。
(五)负责协调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配合人社部门协调处理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
(六)负责推广应用建筑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建筑节能等工作。
(七)承担全县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检测机构、装饰装修企业、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机构等信用评价相关工作。
(八)负责行业教育培训、重大问题调研、经济运行分析等工作。
(九)协助开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工作。
(十)完成县住建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9、机构简称: 县住建局机构设置情况——房地产业综合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 临朐县东城街道创业大厦815室
联系电话: 0536—3117379
分工职责:
(一)参与拟订房地产业、物业服务业行业政策、发展规划等。
(二)协助开展全县房地产市场、物业服务市场监督检查;协助开展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相关工作;协助开展房地产开发数据统计上报工作;承担权限内房地产开发项目等相关问题投诉的处理。
(三)指导规范房地产市场,指导城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相关工作;协助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工作;推动全县建筑产业化。
(四)协助开展全县物业承接查验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物业管理招投标相关工作;协助开展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委员会备案相关工作;协助开展全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使用的相关工作;指导镇街、社区处理辖区内物业信访投诉;参与全县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提升、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五)负责全县房产管理系统的建设运营管理;承担全县商品房项目预测绘成果备案、楼盘表建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等相关工作;承担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全县房产信息核查相关工作。
(六)承担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相关工作。
(七)负责房地产、物业服务行业教育培训、重大问题调研、经济运行分析等工作。
(八)完成县住建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临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临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临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县住建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住建局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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