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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11号),为确保我市税务机构改革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琼海市各级新税务机构挂牌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琼海市税务局于2018年7月20日挂牌,承继原琼海市国家税务局、海南省琼海市地方税务局税费征管的职责和工作,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原琼海市国家税务局、海南省琼海市地方税务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琼海市税务局办公地址:琼海市兴海南路68号,邮编:571400
国家税务总局琼海市税务局另设银海路办公区,办公地址:琼海市银海路76号,邮编:571400
二、自2018年7月20日起,原琼海市国家税务局第一至第六税务分局、乐城税务分局,原海南省琼海市地方税务局社保规费征管局、直属分局、纳税评估管理局、第一至第五税务分局暂以国家税务总局琼海市税务局名称对外开展业务工作,原有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待三定方案调整确定后,以新税务机构名称对外开展工作,具体改革有关事项另行公布。
国家税务总局琼海市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务日常检查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单位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琼海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公时间地址及纳税服务电话,琼海市税务局兴海办税服务厅地址:琼海市嘉积镇兴海南路68号电话:0898-62830291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主要职责:可受理信息报告类、发票办理类、申报纳税类、优惠办理类、证明办理类、国际税收类、清税注销类、出口退税(免)税类、社保业务类等一般业务事项;设有自助发票领用、发票验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