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各部门职责及对外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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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职能 负责人及公开电话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督 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综合材料起草、综合性调研以及重大专题调研工作。负责局机关安全生产监管和维护稳定工作,指导协调派出机构、所属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和维护稳定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对外交流与合作。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国际条约市内履约工作,组织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承担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组织起草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参与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承担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督与检查。承担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工作。组织开展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普法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生态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工作,协调、指导生态环境舆情应对工作。编制本部门预决算,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方向和市级资金安排的意见。承担局机关、派出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依法配合税务机关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

张建周

0536-5221620

大气生态环境科

负责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市相关污染防治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大气、噪声、光等环境功能区划。组织开展全市大气环境承载力评估和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工作。编制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和改善规划。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拟订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以及温室气体减排制度,承担全市碳排放权交易组织协调工作。

董欣卫

0536-5221887

水和土壤生态环境科

负责全市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地表水生态环境保护的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流域水生态环境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水功能区划,开展水生态环境承载力评估。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入河、入海排污口设置。负责全市海洋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监督陆源污染物排海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监管工作。负责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拟订相关污染防治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土壤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监督指导全市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负责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苗光健

0536-5221620

综合科

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涉及生态环境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生态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承担全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负责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等工作。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拟订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组织分解、落实环保约束性目标,监督考核计划任务完成情况。负责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国家和省确定的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的区域、流域和企业实施限批。负责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承担生态环境安全应急日常管理工作。组织编制、修订市级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县级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修订。负责生态环境应急信息通报,组织开展应急预警、应急演练工作。组织协调全市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各县市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工作。承担全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核技术利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组织核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统一监管放射源的使用、销售、运输、贮存和废弃处置安全工作。负责辐射废物监管工作。拟订全市生态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国家和省自然生态保护政策、法规和规章,指导全市生态示范创建。承担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监督全市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态多样性保护工作。组织起草全市生态环境政策、规划,组织编制生态环境综合性功能区划,协调、审核专项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环境规划。承担全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相关工作。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等相关工作。组织全市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全市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应急监测。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参与指导和推动环保产业和循环经济发展相关工作。

郑光涛

0536-5108705

下属事业单位
名称 职能
潍坊市寿光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潍坊市寿光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为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潍坊市寿光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党支部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本单位改革发展和履行职责各方面全过程,强化政治功能,加强对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政治把关,与行政领导班子共同做好本单位工作。要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潍坊市寿光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党委政府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委托,依法开展污染源双随机抽查工作,对辖区内单位和个人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对违反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处罚;对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群众来信来访、生态环境污染举报投诉、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进行调查、处理;按照上级要求开展跨区域生态环境执法;完成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潍坊市寿光生态环境监控中心

潍坊市寿光生态环境监控中心为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潍坊市寿光生态环境监控中心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党委政府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承担辖区内污染源监督监测、执法监测,负责相应环境应急监测,按照要求开展环境质量监测、专项监测;按照要求开展跨区域生态环境监测;承担生态环境监测统计分析评价和信息公开工作;承担辖区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海洋污染应急监测。承担辖区内污染物总量控制、减排规划、年度减排计划的制定和减排目标落实的技术保障和技术核查相关工作,为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排污许可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提供技术支持工作;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统计、全国污染源普查技术支持工作,为辖区内生态环境规划提供基础数据和技术支持。承担辖区重点监管企业自动监控监测的建设管理和监控监测维护工作;承担辖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日常监管的技术支持工作;承担辖区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许可证申领的技术审核工作;承担辖区生态环境信息化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完成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

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

(一)贯彻执行生态环境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寿光市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区划并组织实施,起草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海域以及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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