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工职责:
拟定全县体育事业发展、体育产业发展和竞技体育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体育发展有关意见建议。组织实施我县运动员参加重大体育比赛的备战和参赛工作。负责全县优秀运动员注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举办竞技体育竞赛,组织协调在我县举办的重大体育竞赛活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反兴奋剂工作。承担全县裁判员、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县体育教练员的岗位培训和优秀运动员、青少年运动员的文化教育工作。拟订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开展全县青少年体育训练及相关活动,组织指导青少年参加重大体育比赛。指导全县各类体育运动学校、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的建设。负责组织协调运动枪支的监管工作。指导、协调、推动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群众体育组织建设、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组织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协调推动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指导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实施国民体质监测制度。负责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监管工作,指导开展健身气功活动并加强监督管理。承担规范体育服务管理,实施体育标准化建设的具体工作。指导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工作。承担体育统计工作。负责体育公共设施场地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依法管理体育市场。做好体育行业安全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