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工职责:
拟订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外贸进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目标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初审和监督管理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不含粮食、棉花)进出口计划、配额及相关工作。指导监督交易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牵头负责国际自主品牌建设工作。协调推进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工作。按规定监督管理外国以及港澳台非企业经济组织驻菏泽代表机构。负责全市对外贸易业务统计分析。负责推动贸易政策合规相关工作,承担世界贸易组织相关规则、协议的咨询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我市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以及其他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政策。组织、协调涉及我市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以及其他进出口公平贸易应诉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建立完善进出口公平贸易信息库。指导我市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工作,协助开展对外贸易壁垒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及相关工作。按规定协助负责两用物项、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制和最终用户管理工作。牵头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服务贸易促进工作,推动服务贸易促进平台建设,推进服务贸易示范区建设。承担服务贸易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工作,指导协调大型成套设备出口,监督、协调全市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工作。负责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登记、机电产品自动进口初审。指导管理全市加工贸易创新发展。拟订全市对外投资合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对外投资合作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指导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的促进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工作。指导协调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对外投资合作备案、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对外劳务合作初审、境外投资备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