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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1、科室名称:局办公室(挂党建办牌子)
办公电话:0535-6920796
科室负责人:王琳
科室职能: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档案、信息、政务公开、会务、督办、机要、保密、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局党委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企事业单位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计划生育、民兵预备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所属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等工作。
2、科室名称:财务审计科
办公电话:0535-6920798
科室负责人:张艳艳
科室职能:参与编制城市建设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研究提出城市维护建设费及有关专项经费的使用计划,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参照执行并落实城市公用事业价格和收费标准; 编制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年度预、决算,负责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国有资产管理,并对其相关经济业务进行审计、监督、指导;监督系统内国家有关财经审计法规的执行情况;负责行业统计工作。
3、科室名称:法规科(挂行政许可科牌子)
办公电话:0535-6920795
科室负责人:任素玉
科室职能: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综合管理主要课题的调查研究,组织起草相关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的政策、规范性文件;负责综合执法工作规范的拟订、审核、修订工作;负责制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法制培训、法律指导、普法宣传;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与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联络,负责对职能部门移交案件的受理登记、分解派遣、跟踪落实、处置反馈等工作;负责与司法机关关于案件办理的衔接工作;负责承担局机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负责信访、社会稳定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负责对各执法队伍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查;负责各类招投标、合同签订的监督、监管及合法性审查;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执法监督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证件和执法文书的管理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负责行政执法案件督办工作;指导、监督区、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综合执法人员的管理、监督、监察和考核工作;综合指导数字化管理服务中心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审批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4、科室名称:市容环境管理科
办公电话:0535-6920851
科室负责人:王永平
科室职能:拟订市容环境管理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城区(街道)、村(社区)容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和管理城市环境卫生、生活垃圾转运处理工作;负责组织城区范围内的道路防滑和积雪清扫清运工作;负责各类路线保障任务的落实工作;负责占用园林、绿地的监督管理和风景名胜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环境卫生等专营企业施工资质管理。
5、科室名称:市政设施与安全管理科
办公电话:0535-6920850
科室负责人:潘平
科室职能:负责管理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拟订城市公用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管辖范围内市政公用事业科技发展计划,组织重大科技项目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管理城市市政养护工作;负责挖掘城市道路的管理工作;指导、管理管辖范围内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市政公共广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城区管辖范围内的防汛工作;负责或参与市政公用事业重点工程建设和交接验收;负责我区建筑垃圾处理厂及生活垃圾转运站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城区管辖范围内的防汛工作;协助市城管局承担我区城镇燃气管道安全监管职责;协助市城管局做好我区城镇燃气管理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相关行业处理安全事故;负责科技项目技术推广;负责拟订公用事业服务质量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配合市城管局做好城市供水、燃气、热力发展规划、计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供排水、燃气、集中供热的属地行业管理;配合市城管局做好城市公共供水水质监督管理工作;管理城市节约用水、中水回用等工作。推动节水型城市、节水型企业(单位)、节水型居民小区的创建及城市非常规水利用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有关招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的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直管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采购、竣工验收和工程决算;监管直管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负责直管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的组织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负责直管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资料档案盒技术档案的收集、管理和移交工作。
6、科室名称:环境艺术管理科
办公电话:0535-6920856
科室负责人:张伟东
科室职能:参与市容环境各类专项规划的编制;指导和管理城市园林绿化和城市环境艺术工作;负责参与城市重点项目设计方案中的园林绿化设计和绿地率的审核认定;负责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的有关工作。
7、单位名称:莱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单位电话:0535-6881922
单位负责人:岳军
单位职能:经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授权负责行使以下行政处罚权:
(一)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二)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三)行使市政(包括市政道路、城市供水、城市排水、城市节水、城市供热、城市燃气等)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四)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下列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政府(管委)划定的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
(五)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在广场、公园、街道、居民区摆摊设点或者走街串巷流动经营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六)法律、法规、规章和省、市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办公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宝源路16号
8、单位名称:莱山区数字化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单位电话:0535-6906986
单位负责人:刘春波
单位职能:经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授权负责行使以下行政处罚权:
(一)负责对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中心转办的城市管理立案案件进行分解和任务派遣,并监督落实。
(二)负责对辖区内区属相关部门和责任单位履行城市管理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并对辖区内市以上城市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提出考核建议。
(三)负责协调处理辖区内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等事项。
(四)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宝源路16号
9、单位名称:莱山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单位电话:0535-6920329
单位负责人:姜连坤
单位职能: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拟订我区有关城市市政设施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工作的政策、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根据全区城市总体规划,协助主管部门制定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有关市政公用设施维护与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参与城市重点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及竣工验收。
(四)负责市政公用设施的养护管理,对占、挖城市道路和市政公用设施的有偿使用进行管理。
(五)负责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城市供排水、燃气、集中供热的行业管理和公用事业经营单位的资质管理等工作;负责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节水器具和排水、污水处理,以及燃气器具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管理、使用区级城市市政养护资金;参与提出城市市政养护费及有关专项经费的年度使用计划草案;制订公用事业服务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
(七)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宝源路16号
10、单位名称:莱山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单位电话:0535-6890121
单位负责人:孙杰
单位职能:
(一)负责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运营与维护等工作。
(二)负责城乡环境卫生作业管理、检查。
(三)负责全区生活垃圾收运。
(四)负责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取。
(五)负责协助主管部门实施建筑垃圾处置的审批和监督管理。
(六)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宝源路16号
11、单位名称:莱山区园林建设养护中心
单位电话:0535-6920370
单位负责人:纪振山
单位职能:
(一)参与拟订区有关城市园林管理的工作政策、规范性文件;参与拟订区城市园林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做好相关协调与管理。
(二)承担区级管理的绿化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承担烟台植物园、园林景点建设、改造和管理工作;承担占、挖绿地及苗木的移栽和恢复工作;承担植物保护和应急抢险救灾等安全生产工作。
(三)承担城市维护建设费及有关专项经费的年度使用计划草案研究、园林绿化服务质量标准和服务的规范制订等工作。
(四)完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宝源路16号
12、单位名称:莱山区广场公园管理服务中心
单位电话:0535-6895722
单位负责人:刘春波
单位职能:
(一)负责广场、海滩等所有管辖区域卫生保洁工作的监督、考核以及招商投标管理。
(二)负责广场、海滩市政基础设施的养护、改造、提升,制定维修及更换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整合广场、海滩资源,并对其经营、服务等事项进行监督考核,负责摊位、售货亭、广告位等所有经营性设施的招租及管理工作。
(四)负责广场、海滩日常秩序的维护。
(五)负责海面巡视管理,发现意外情况及时救护、报警。
(六)负责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桐林路16号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规定和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拟定我区城市管理政策、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拟订全区实行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