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莱山区财政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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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室名称:办公室(挂党建办公室牌子)

办公电话:0535-6891619

科室负责人:刘佳鑫

科室职能: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局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等。研究提出贯彻区委财经工作重大部署的具体建议并督促落实。牵头组织开展财税政策调研和财政工作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政策建议。牵头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担深化财税改革相关协调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区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参与拟订全区财政人才队伍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群团等工作。

2、科室名称: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科(挂工商贸易科牌子)

办公电话:0535-6891885

科室负责人:曲萌萌

科室职能: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市场监督管理、大数据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参与产业政策研究,拟订支持工业转型升级、大数据产业发展、服务业发展、民营经济发展以及外经贸和内贸流通等相关领域的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及产业政策。

承担地方金融监管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承担政府融资平台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区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相关财政政策。承担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研究工作。拟订全区地方金融类企业财务制度并实施监督管理。参与研究和拟订地方金融宏观调控、金融监管和金融体制改革等相关政策。牵头拟订全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相关政策制度,并实施监督管理。研究拟订政府引导基金管理政策、制度,提出区级政府引导基金设立方案。对区级政府引导基金的经营运作进行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提出区级引导基金收益安排建议,对全区政府引导基金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研究提出相关国有资产管理政策。牵头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承担国企国资改革相关工作。编制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负责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管理,汇总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拟订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设备、土地等有形、无形国有资产的配置、使用和处置等综合管理工作。承担区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统一运营监管工作。承担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拟订企业财务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财务信息与统计分析。负责拟订区财政局履行有关国有资产(资本)出资人职责的管理制度和办法。承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会同有关部门对投融资效果进行绩效评价。负责对区级投融资公司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投融资公司依法依规开展市场化经营、参与重大产业投融资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拟订全区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政策、制度。负责区级国有金融资本基础管理,承担产权登记、资产评估和国有资本流转等工作。承担国有金融资本运行质量监测工作。审核所监管金融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及改制、上市、资本金变动方案。编制区级国有金融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监督相关金融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拟订区财政局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地方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所监管金融企业股权董(监)事管理工作,拟订相关制度,按规定提出有关股权董(监)事、财务总监委派人选建议。审核所监管金融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报告。起草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情况报告。

负责研究拟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政策和意见。负责局机关法律事务,指导所监管企业法治建设工作。制订、修改、审核所监管企业章程。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负责研究提出优化区属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负责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与规划。负责拟订企业投资管理制度,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进行审核监督。拟订所监管企业担保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所监管企业担保业务。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牵头组织所监管企业国际化经营战略实施以及境外投资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所监管企业境外突发事件和危机处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担新设国有独资公司审核工作。负责拟订所监管企业财务监督管理相关制度,对企业财务状况实施监督。承办所监管企业年度财务预决算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承担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财务风险管控。完善所监管企业审计监督体系,组织实施出资人审计,指导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分类处置、督办和核查发现或者移交的问题,对共性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核查,提出有关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负责研究提出完善全区企业国有产权管理的意见,拟订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和资产评估管理的制度办法。承担所监管企业产权登记、转让、划转、处置以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备案和监督检查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方案、发债方案。审核股份公司国有股东股权设置、变动方案,协调指导所监管企业首发上市,负责上市公司股权管理事项。牵头区国资局履行多元投资主体企业股东职责有关工作。监督、规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牵头拟订推进全区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建议。负责拟订所出资企业合并、合资等重组方案。组织拟订或审核区级国有以及国有控股企业体制改革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并协调组织实施。承担接收区直部门(单位)举办的国有企业有关工作。负责推进所监管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组织协调企业的解散、清算、关闭、破产等工作,协调解决企业改革改组重大问题,协调处理改革过程中历史遗留问题。指导推进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推动所监管企业商业模式创新、内部市场化改革等管理创新工作。负责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薪酬管理制度,组织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提出相关人员薪酬以及奖惩建议,推进所监管企业中长期激励、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负责所监管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及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指导调控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负责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与业务支出制度建设并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研究建立健全区属国有资本运作制度,承担组建、改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开展国有资本运营。协调所监管企业资本运营中的重大事项。研究提出推进所监管企业资本证券化的意见。组织指导有关投资基金的设立和运作。监督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国有资本收益使用计划。负责牵头组织所监管企业对外合作发展。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区国资局和所监管企业在境内外的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活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监督工作。负责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指导所监管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董事会建设工作,组织审议所出资企业董事会年度报告。拟订、审核向有关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委派国有股权代表的方案,提出人选建议,建立完善考核制度,做好考核评价等日常管理。负责有关企业领导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有关企业人才工作。负责协调所监管企业做好扶贫和对口支援工作。

3、科室名称:经济建设科(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牌子)

办公电话:0535-6891691

科室负责人:谭凤君

科室职能:承担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应急管理、能源、粮食和储备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管理基本建设有关项目资金。拟订区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专项储备资金和对口支援资金财政管理工作。参与拟订促进投资、军民融合发展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参与协调重大自然灾害恢复重建。

拟订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规章制度和有关政策。贯彻执行上级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以及有关限额标准。组织编制区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计划)。负责区级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合同备案和采购方式审批工作。负责对政府采购活动以及政府采购各当事人的监督管理。承担政府采购信息管理、投诉处理等工作。指导街道(园区)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承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研究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拟订促进资源节约、资源勘探、土地整治、海洋、测绘、林业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

组织实施区政府投融资政策,参与制定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筹集与使用管理、预算管理、建设成本管理及工程价款结算管理等工作。

4、科室名称:会计监督科(挂预算绩效管理科牌子)

办公电话:0535-6891594

科室职能:组织实施各类会计制度,管理全区会计工作。提出会计改革的政策建议,拟订有关规章制度。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有关工作。负责研究制定会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会计高端人才的选拔、培养和跟踪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并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承担指导和监督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

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有关工作。拟订财政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制定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研究拟订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制度、政策和办法,牵头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预算绩效指标及标准体系,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和激励约束机制,以及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和专家咨询工作机制。组织实施区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牵头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绩效信息公开等工作。指导全区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5、单位名称:莱山区财会事务服务中心

单位电话:0535-6899218

单位负责人:于晓辉

单位职能:参与研究制定莱山区强化地方税费控管的具体措施,建立健全区、街两级协税护税工作体系。负责协调有关职能部门通力配合,提高全区范围内的税收及财政性资金收入的征管工作水平。负责指导街道财源建设工作,协助各街道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

负责管理涉农财政工作。负责开展街道(园区)财政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参与对街道(园区)有关涉农财政工作的组织指导和资金监管。

承担区级权限内的税收政策有关事务性工作。

承担法治财政建设相关事务性工作。

承担全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承担财会事务服务相关工作。

完成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6、单位名称:莱山区财政预算评审中心

单位电话:0535-6891601

单位负责人:付维琦

单位职责:承担财政性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包括交通、农田水利、综合开发、城市基础建设、大型修缮工程、技术改造、科技三项费用、国土资源勘探等财政性专项资金项目)的评估及评价工作。

承担部门预算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的预、结算和工程竣工决算的评审及咨询服务工作。

参与研究拟定区级财政项目支出定额标准,参与研究拟订财政预算评审规章制度。

完成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等。

7、单位名称:莱山区会计核算管理服务中心

单位电话:0535-6891129

单位负责人:曲萌萌

单位职能:承担区会计核算管理服务有关工作。

完成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8、单位名称:莱山区财政集中支付中心

单位电话:0535-6891689

单位负责人:姜翠梅

单位职能:承担国库集中支付经办工作,代编非预算单位直接支付申请(电子),审核部门单位直接支付申请。

根据区财政局下达的部门单位用款计划和国库资金安排,办理单位授权支付相关业务。

承担国库集中支付资金会计核算,建立集中支付账务核算体系相关工作。参与建立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负责区级总预算、预算外、社保专户、财政专户资金的拨付及会计核算工作。

根据区财政局统一要求和财政支出完成情况,分析支出结构,编报全区财政收支旬月报、库款月报、专户月报等报表。对口市人民银行,协调国库业务及库款管理等事项,完成国库库款分析工作。

组织编制全区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牵头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承担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及退休人员住房补贴发放工作。

规范区级财政专户、街道(园区)、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管理。

完成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9、单位名称:莱山区国有资产运营保障中心

单位电话:   0535-6890815

单位负责人:于青平

单位职能:承接区级国有金融资本基础管理、产权登记、资产评估和国有资本流转、运行质量监测等技术性、服务性工作。

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统一运营管理工作。履行政府公物仓职能,对授权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优化配置,建立资产集中调配和共享机制。

参与区财政局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企业及国有改制企业国有资产的运营管理,承接企业股权。依法经营区委区政府及财政部门授权的资产和股权,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承担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等事务性工作。

完成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烟台市莱山区财政局

烟台市莱山区财政局

(一)贯彻执行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有关政策和财务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全区财政、税收、相关国有资产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及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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