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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联系电话:0375-2627996
2、人事教育科
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指导全市财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联系电话:0375-2627910
3、预算科
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组织市直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汇总年度全市财政预算;承担市对县(市、区)的转移支付工作,办理市级财政与上下级财政间结算事项,批复县(市、区)财政决算;提出地方政府债限额和债券资金分配的审核意见;提出预算绩效管理成果应用审核意见;负责全市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联系电话:0375-2627898
4、预算执行科
组织全市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负责国库资金运行管理;组织实施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组织拟订全市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组织实施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制度工作;承担市级财政资金调度和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0375-2627656
5、综合科
分析预测全市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组织财政信息数据库建设,拟订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有关收入分配制度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资金;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承担彩票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375-2627708
6、债务管理科
负责地方债务管理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统计监测地方政府债务情况,开展债务风险分析、评估、预警工作;组织制定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政策措施和方案,指导全市债务风险化解和债务管理工作;负责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债券资金日常管理,提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债券资金分配建议;参与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兑付工作;负责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计划制定工作;承担平顶山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按规定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承担财政涉外经济合作与交流事务;承担财政涉及港澳台的合作与交流事务。
联系电话:0375-2627707
7、政法科
承担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审核批复所联系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拟订政法系统财务管理制度;承担全市统一着装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375-2627715
8、行政群团科
承担行政、党派、群团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审核批复所联系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拟订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
联系电话:0375-2627659
9、教育体育事业科
承担教育、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审核批复所联系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拟订相关财务管理制度。
联系电话:0375-2627693
10、科技文化事业科
承担科技、宣传、文化和旅游、传媒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审核批复所联系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拟订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按照规定管理科技专项资金;会同有关部门承担完善深化科技经费管理改革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375-2627835
11、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
承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测绘、国家公园建设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建议;审核批复所联系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
联系电话:0375-2627783
12、经济建设科
承担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应急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审核批复所联系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办理市本级基建投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有关政策,拟订全市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联系电话:0375-2627673
13、农业农村科
承担农业农村、水利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审核批复所联系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涉农有关政策性补贴发放和监督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375-2627672
14、基层财政管理科
承担财政支持“三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美丽乡村建设等相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承担扶贫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审核批复所联系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议;提出完善乡镇财政职能以及建立健全乡村政权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的建议;拟订全市乡镇财政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对各项惠农补贴和农村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发展财政投入进行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0375-2627726
15、税政条法科
在国家税制改革统一框架下,研究提出加强地方税体系建设相关建议;负责拟订税源经济建设相关政策措施;承担税收政策调查等工作;负责综合治税工作;组织拟订我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财政普法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行政审批服务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375-2627626
16、社会保障科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审核批复所联系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全市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联系电话:0375-2627925
17、企业科
承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军民融合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审核批复所联系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拟订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负责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初编工作,提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具体收支项目建议,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承担全市资产评估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375-2627598
18、服务业科
承担商务、粮食和物资储备、供销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审核批复所联系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财政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375-2627711
(一)拟订全市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全市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市与县(市、区)、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