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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牵头拟订全县住房城乡建设以及人民防空政策、发展规划和标准。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以及普法工作。牵头推进部门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组织编制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牵头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牵头负责系统内信访工作。
2、科室名称:建设管理室(挂村镇建设管理室牌子)
办公电话:0546-6457704
0546-6441796
科室职能
参与拟订建筑业发展改革和建筑市场监管的政策、规划、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与造价工作。负责房屋建筑、人防工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负责建筑业(含市政)企业、监理(含人防)企业资质管理工作,指导建筑业企业对外市场开拓,负责进县外埠建筑企业的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建筑市场综合性监督检查。指导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组织协调住房城乡建设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外市场。负责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的政策、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指标并组织实施。组织或者参与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受理建筑工程质量事故、质量缺陷的投诉。牵头负责系统内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负责历史优秀建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勘察设计市场与质量的监督管理, 参与拟订全县勘察设计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住房城乡建设以及人民防空领域消防、人防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和标准设计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政府投资建设大中型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参与概算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规范和抗震技术规范。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设计监督管理工作, 组织编制城乡建设抗震防灾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勘察设计咨询单位资质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资格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建设科技以及智慧住区、智慧建造等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建筑节能项目及试点示范。组织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科技项目研发、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以及引进项目的创新工作。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工作。负责全县新型墙体材料与建筑节能产品(含建筑门窗)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住房城乡建设以及人民防空领域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参与拟订城市建设政策法规、发展规划、改革措施。组织编制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县城区城市建设年度计划。负责行业统计工作。负责招商引资方面的工作。牵头负责系统内环保工作。
负责开展新型城镇化战略研究,拟订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和标准体系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新型城镇化、中小城市培育工作的政策措施。组织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示范、城镇化统计监测等有关工作。负责参与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旱厕改造和危房改造、限额以下乡村住房质量安全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省级示范镇和美丽村居建设。负责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指导小城镇人居生态环境改善相关工作。
参与城市总体规划中落实人民防空要求的审核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编制。负责人民防空建设专项规划编制、管理及监督检查。负责地下防护建筑建设管理。指导全县人防工程的平战转换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自建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负责全县人防统计工作。
组织指导全县人防指挥、通信警报、人口疏散体系、信息化和群众防空组织建设。负责县级人防指挥、信息平台建设与管理。指导制定防空袭计划方案。组织开展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负责人防警报设施规划建设和防空防灾警报发放工作。负责人防军民融合工作。承办人防无线电专用频率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编制人防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人防宣传、公众防空防灾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负责全县人防科学技术和人防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全县人防战备值班和训练演练工作。负责组织全县人民防空军政联合评价有关工作。
3、科室名称:房地产市场监管室(挂物业管理室牌子)
办公电话:0546—6441549
科室职能
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稳定住房价格的措施并监督执行,加快推进房地产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全县住房建设工作,组织编制实施城市住房发展规划。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房屋中介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协助指导房屋登记工作。负责全县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工作,承担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房产信息抽查核实方面的工作。指导监督商品房销售和交易资金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牵头组织房地产市场综合性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及估价机构、中介机构的备案管理工作。参与城市房产测绘单位的资格审查和管理,指导商品房面积、房产测绘成果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房屋征收补偿实施工作。编制房屋征收年度计划。审核县政府确定征收项目的征收补偿方案和补偿协议。负责县政府投资项目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的监督。审查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组织实施单位提出的启动房屋征收程序申请。
组织编制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筹集分配)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市、县扶持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监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县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工作。负责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申报、资格审查的监督管理工作。
拟订全县物业服务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物业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物业服务标准规范并指导实施。负责拟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房屋装饰装修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物业承接查验活动的指导和监督。指导居住区容貌管理工作。负责制定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服务管理规划及年度计划,指导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工作。协调指导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4、单位名称:广饶县住房城乡建设事业中心
主要负责人:庞卫东
办公电话:0546-6441549
单位职能
(一)参与拟订全县住房城乡建设发展规划、技术标准,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提供服务保障。
(二)承担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事务性工作。
(三)研究房屋征收和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承担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四)参与保障性住房工程规划编制、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
(五)承担房地产开发管理、房屋中介管理的服务保障工作。
(六)承担物业服务行业管理的服务保障工作。
(七)承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工作。
(八)承担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服务保障工作。
(九)承担全县建设工程(含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归集、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
(十)完成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广饶县花苑路172号
5、事业单位名称:县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主要负责人:王东颜
办公电话:0546-6457704
单位职能
(一)承担全县建筑业行业管理的服务保障工作。
(二)承担建筑市场及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的技术服务工作。
(三)承担建设工程勘察管理的技术服务工作。
(四)承担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施工安全管理的技术性工作。
(五)承担房屋建筑质量鉴定的技术服务工作,参与房屋质量事故调查分析。
(六)承担全县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工作。
(七)承担新型墙体材料应用与建筑节能技术推广应用工作。
(八)参与全县人防平战结合和防空防灾体系建设,组织实施人防战备资源的平时开发利用和维护管理。
(九)承担人防指挥通信保障工作;承担已竣工公用人防工程的平战转换、维护、利用、安全巡查工作。
(十)完成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广饶县乐安大街501号乐安大厦
贯彻执行住房城乡建设以及人民防空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规范性文件。起草住房城乡建设以及人民防空领域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住房城乡建设以及人民防空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