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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订全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起草科技创新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统筹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和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推进市级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三)牵头建立市级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组织管理市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做好行政执法工作。
(四)编制市级科技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基础研究、前瞻原创技术、关键核心技术、现代工程技术、产业变革技术等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和应用示范。
(五)拟订科学与工程研究、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基础设施与条件保障等基地平台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组织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负责科技社会组织相关管理工作。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统筹开放共享。联系驻宿迁的科研院所有关工作。
(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七)负责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八)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
(九)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指导服务协调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高新区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高新区编制建设规划。组织指导各类科技园区和创新创业载体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等工作。
(十)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全市创新调查、科技统计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十二)拟订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政府间的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协调推进跨国(境)技术转移工作,指导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和外资研发机构建设。
(十三)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外国专家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重点外国专家、团队吸引集聚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外国人才、人员工作许可等事项。
(十四)负责江苏省科学技术奖组织推荐。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的现象。对一般性出国(境)培训项目和其他培训项目不再进行审批审核,由各部门结合本行业本领域实际安排。对科研机构组建和调整事项不再进行审核,重在加强科技创新规划布局和绩效评价,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
宿迁市科学技术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协调;负责有关重要文件起草、调研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文书档案管理和信访、机要、保密等政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党支部工作;负责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接待及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科技宣传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收支、预决算编制及其管理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的财务指导、监督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有关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协调县(区)科技局工作。负责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组织拟订全市科技政策、法规、规章;组织研究科技体制改革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加强科技咨询工作的政策措施;负责组织协调科普工作,并承担市科普联席会议交办的有关工作;负责局依法行政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0527-84358595
联系人:李冬冬
(二)综合计划处
组织拟订全市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专项科技规划与计划的编制;研究拟订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实施科技促进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社会发展科技规划和软科学的研究计划,组织实施社会发展科技计划和应用基础、自然科学基金等基础性研究计划;组织实施涉及人口、资源、环境、减灾、医药卫生和可持续发展综合性实验等社会发展科技试点、示范工作。
负责拟订科技经费财务管理制度,会同有关处室开辟科技经费渠道、筹措科技资金,负责编制归口管理的全市科学技术支出和各项科技发展基金等有关经费的预、决算,并对经费的使用与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编制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基建计划;负责科技统计和分析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农村科技进步的政策措施,组织协调科技兴农工作,组织编制农业和农村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申报实施省、市农业科技攻关计划、农业科技成果示范推广计划,组织申报和实施星火计划、农业综合试验示范基地、农业科技示范园区、星火技术密集区和“一县一业"项目,负责协调科技扶贫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推动农村科技进步。
联系电话:0527-84358661
联系人:杨耀东
(三)科技人才与成果处
组织拟订和修订全市科技成果管理的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组织申请省级科技成果鉴定,主持省科技厅委托的成果鉴定;组织申报省科技进步奖、国家和省科技成果推广计划以及项目的实施进度检查;组织全市科技成果的征集、鉴定,市科技进步奖的评审、表彰奖励和登记管理工作;编制和组织实施年度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协调市重大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组织拟订发展技术市场的政策规章并组织实施;归口管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负责技术合同法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发展规划、计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知名专家、学者的推荐和联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企业高层次人才引进和推荐申报省级人才计划项目及跟踪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0527-84358577
联系人:沈洪
(四)知识产权处
贯彻实施国家有关专利及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承担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草拟全市专利及知识产权工作的地方性意见、规章;组织拟定、实施全市专利及知识产权工作规划;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涉外方针、政策;负责专利及知识产权的对外联络、合作交流;负责全市专利执法工作,依法处理专利纠纷和查处冒充专利行为;协调有关部门组织知识产权联合执法;负责专利代理机构审查和专利代理人的业务培训、考核等工作;组织推荐重大专利技术实施;规范和管理专利技术交易,管理专利许可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负责专利及有关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
联系电话:0527-84358311
联系人:杨静
(五)产学研合作处
拟订推进产学研结合的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全市产学研联合创新工作;联系重点产学研合作单位的有关工作;负责区域科技合作;承担市推进产学研结合工作协调的具体工作。
负责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间及有关国际组织间的科技工作计划、协议;组织申报并实施国家、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组织编制和实施市级国际科技合作和计划;审核与协调民间重点科技合作交流项目;负责对外科技宣传工作。
负责科技信息的收集、反馈、管理,指导全市科技系统信息网络建设;拟订全市科技信息管理的政策;指导科技信息中心业务工作。
联系电话:0527-85358313
联系人:张龙
(六)高新科技处
负责全市工业科技、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化计划、规划的编制;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市工业企业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审核申报省以上各类工业科技计划项目及省级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组织实施工业科技计划、火炬计划、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的业务指导工作;组织实施市级工业计划项目及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示范工程;负责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的评审认定工作;负责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的审定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对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创业服务中心业务指导工作;指导民营科技工作。
联系电话:0527-84358662
联系人:韦庆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