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河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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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室名称:办公室
负责人:徐红滨
办公电话:0546-3883699
科室职能
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信息、宣传、档案、机要、保密、信访、督查、接待、会务、政务公开、综合治理及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全局工会、共青团、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全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服装、装备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及中心城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各项资金的管理,参与拟订城市公用事业价格和收费标准;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综合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工作;负责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方面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工作;负责相关听证工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局执法资格及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业务培训工作监督全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履行职责情况;做好纪律作风、车辆停放、机关卫生、到岗到位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对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文明执勤、依法行政和队容风纪进行现场纠察,受理对违反综合执法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举报,并组织查处;负责全局重点工作任务、重点工程项目督查推进工作。
办公地址:东营市河口区河滨路221号河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103房间

2、科室名称:公共事业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陈志华
办公电话:0546-3665669
科室职能
负责编制市政设施、公共停车场等专项规划;指导、监督城市市政设施养护、户外广告工作;监督管理城市景观亮化和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负责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及使用市政公用设施的管理工作。组织城市市政公用事业重大科技项目研究、攻关和技术推广;草拟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负责组织编制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方面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处理市政设施方面的安全事故;草拟城市污水处理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城市节水相关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等相关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城市资源经营工作。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负责城镇燃气、供热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城市燃气、供热行业特许经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城镇燃气、供热专项规划;监督供热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并对符合条件的城镇燃气、供热工
程项目进行审查备案;组织编制城镇燃气热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对全区城市燃气、供热经营企业的经营活动、服务质量、安全生产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城镇集中供热及城镇燃气燃烧器具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编制环境卫生等专项规划;草拟城市容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工程施工现场的容貌及环境卫生的监督;监督管理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负责市容环境卫生专营企业资质管理;负责对全区从事环境卫生经营性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中心城区环卫工程建设项目的检查和竣工验收管理;组织实施中心城区内重点环卫工程建设项目;推进城镇垃圾处理等工作。负责城乡环卫的管理主体,具体负责本辖区城乡环卫一体化调度、督导、考核和行业管理等工作,统筹城乡环卫一体化规划编制,统筹城乡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及城乡环卫资源匹配,统筹城乡环卫人、财、物的监督管理,统一辖区环卫作业规范及质量标准。监督镇(街道)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环卫设施建设、人员配备和经费收支等情况,并按程序报上级部门。
负责中心城区绿化管理、城市“绿线管理”;组织编制城市绿化等专项规划;指导城市绿化、古树名木管理和生物
多样性工作;草拟城市环境艺术作品设置的布局规划和技术标准,对城市环境艺术作品的设置和施工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公园内游乐设施、服务网点及其他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东营市河口区河滨路221号河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13房间
3、单位名称:河口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主要负责人:崔建华
办公电话:0546-3886116
单位职能
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行使城市绿化、市政公用事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在人口集中地区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行政处罚权,对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工商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办公地址:东营市河口区河滨路221号河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12房间
4、单位名称:河口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主要负责人:张新国
办公电话:0546-3886977
单位职能
承担辖区内城市道路、桥涵、排水设施、照明设施、防汛设施的养护管理工作,承担城市市政工程的建设工作。参与处理市政公用设施方面的安全事故。承担辖区内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处理、公厕保洁等工作;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承担城市环卫设施维护管理工作;承担城市环境卫生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辖区内公共绿地、公园的建设、养护工作;承担辖区内公共绿地、公园的建设、养护工作;承担城市园林绿化科学研究工作。承担全区燃气、供热服务保障工作。参与实施全区城镇燃气、集中供热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燃气、供热行业经营企业的服务工作。承担对城市管理区域进行全方位、全时段即时监控,下达和传递城市管理问题处理指令;建立城市管理电子档案;承担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的管理维护工作,为城市管理提供技术保障。
办公地址:东营市河口区河滨路221号河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310房间

东营市河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东营市河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一)负责拟订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在行政区域内集中行使下列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 1.城市管理方面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市政公用事业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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