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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负责组织城市市政公用事业重大科技项目研究、攻关和技术 推广;草拟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年度计划,承担有关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任务;指导城市市政及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参与城市建设工程的放线、验线及竣工验收;负责管辖范围内城市资源经营工作。
2、科室名称:执法监督室(挂投诉处理室、政策法规室、案件审理室牌子)
办公电话:0546-8037111
科室职能
组织、协调、指导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负责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文明执勤、依法行政和队容风纪进行现场纠察;受理对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举报,并组织查处;受理相对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投诉;承办热线电话、行风热线、网上民生等涉及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有关的事件和案件。
负责市政公用事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课题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创新;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行政复议和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本局管辖的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审查;审核立案案件调查取证材料,提出行政处罚意见;负责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做好案件移交工作。
3、科室名称:公用事业管理室(挂市容市貌管理室、园林绿化管理室牌子)
办公电话:0546-8263687
科室职能
负责全区市政设施的管理工作。负责市政设施管养考核标准的制定及督导检查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审核专项应急预案;监督管理城市市政公用事业设施安全和直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灾害和安全事故;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城镇节水等城镇减排工作;承担城市防御洪水、内涝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城市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等职责;负责城市计划用水、节水器具等综合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共停车场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城镇燃气经营许可证、权限内供热经营许可证的审批核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城镇燃气、供热专项规划;负责辖区内燃气、热力安全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城镇燃气热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对全区城镇燃气、供热经营企业的经营活动、服务质量、安全生产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集中供热及燃气器具等综合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负责环境卫生考核标准的制定及督导检查工作;负责工程施工现场的容貌及环境卫生的监督,参与工程竣工验收;负责并监督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负责指导农村生活垃圾的运输和处理;负责对从事环境卫生经营性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
负责全区园林绿化的管理工作。负责绿化管养考核标准的制定及督导检查工作;负责全区公园、风景名胜区、城市景观亮化、环境艺术、园林绿化、古树名木的管理工作。
4、单位名称:东营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办公电话:0546-8268068
单位职能
负责在行政区域内集中行使下列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对应的行政强制措施:
(一)城市管理方面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市政公用事业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二)住房与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三)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行政处罚权;
(四)水利管理方面向管辖区域内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行政处罚权;
(五)交通运输管理方面管辖区域内非法营运车辆行政处罚权;
(六)文化市场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七)商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八)旅游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九)法律、法规、规章和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权。
5、单位名称:东营区园林绿化中心
办公电话:0546-8260861
单位职能
(一)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辖区内城市园林绿化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
(二)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全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参与编制并组织实施辖区内城市绿地详细规划。
(三)参与编制并组织实施辖区内城市园林绿化维护专项经费年度计划及城市园林绿化建设项目计划。
(四)承担城市园林绿化、生物多样性、环境艺术的技术指导工作。
(五)承担区级管护范围内道路绿化、公园、广场、水系等城市园林绿化的养护管理服务工作。
(六)承担区级管护范围内古树名木的管理服务工作。
(七)承担绿化盐碱地改良、园林病虫害防治技术服务工作。
6、单位名称:东营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 :0546-8265668
单位职能
(一)参与研究拟定有关环境卫生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制定环境卫生管理标准。
(二)承担区域内环境卫生的运行和检查工作。
(三)承担区域内环卫设施建设的技术指导和运行维护工作。
(四)承担区域内机械化保洁服务工作并负责城区村居生活垃圾清运工作。
7、单位名称:东营区市政管理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0546-8208929
单位职能
(一)承担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工作。
(二)参与区级管理范围内城市排水、供水和节水管理工作。
(三)承担区级管理范围内市政泵站、市政雨污排水管道等相关排水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运行维护工作。
(四)承担区级管理范围内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管理服务工作。
(五)承担区级管理范围内城市道路、路灯及桥梁等设施的运行维护工作。
(六)参与辖区内燃气热力管理服务工作,参与编制城镇燃气、供热专项规划和城镇燃气热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七)参与辖区内燃气热力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八)参与辖区内燃气热力工程的组织实施及质量管理的技术服务工作。
(九)承担全区数字化、智慧化城市管理系统规划建设的技术指导工作,承担区级平台的建设和运行维护工作。
(十)承担各类城市管理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以及城市管理信息中各类城市管理问题处理指令的下达和传递工作。
(一)贯彻执行上级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在行政区域内集中行使下列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