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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联系方式:0635-8431605
2、人事科
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队伍建设和岗位培训等工作。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相关工作。
负责人:张奎泉
联系方式:0635-8437265
3、政策法规与体改科
组织起草市级权限内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提出政策建议。负责综合性法规政策研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制宣传等相关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承担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承担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负责人:杨秋才
联系方式:0635-8425705
4、规划财务与信息化科
承担健康聊城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工作。承担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指导全市卫生健康机构的收费管理;承担卫生健康设备、资金的对口支援工作;负责委机关的国有资产管理、财务收支和政府采购工作。拟定全市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化发展有关政策、规划、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开展卫生健康大数据统计工作。
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人:吴筱
联系方式:0635-8437173
5、疾病预防控制科
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方面对重大疾病实施综合防控与干预,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承担市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负责人:刘昌然
联系方式:0635-8436732
6、医政医管科
拟订医疗机构以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指导医疗机构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办医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卫生健康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工作,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以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组织指导卫生健康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承担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拟订全市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监测,制定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政策并协调实施。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拟定全市保健工作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市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重要外宾的医疗安排工作。承担市保健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负责人:解金磊
联系方式:0635-8436356
7、基层卫生健康科
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基层卫生政策落实,指导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及考核,深化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负责人:李震
联系方式:0635-8510579
8、综合监督科(挂职业健康科牌子)
拟订监督工作规范、计划、重大专项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负责卫生健康执法指导监督、大案要案督办、跨区域重大案件查处和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拟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承担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承担与市行政审批局的职责对接、信息互通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危险化学品毒性鉴定管理和放射性物品、医疗废弃物的安全处置管理;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负责人:韩子民
联系方式:0635-8510589
9、妇幼健康科
拟订全市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市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负责人:李敏
联系方式:0635-8510565
10、医养健康科
负责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的职责,建立和完善医养健康服务体系。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全市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维护老年人权益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全市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指导全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负责人:王玉录
联系方式:0635-8439229
11、宣传与健康促进科
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行动,开展与新闻媒体的交流合作,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信息发布和舆情监测处置工作。
负责人:金增秀
联系方式:0635-8510599
12、中医药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科(挂中医药政策法规科牌子)
负责开展中医药工作调查研究,研究拟订中医药发展和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落实。参与中医药相关医改工作。推动中医药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承担市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医药扶持政策。拟订聊城道地药材目录,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贯彻执行医疗机构中药饮片与中药制剂相关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指导全市健康产业、项目、产业集群、产业基地建设,督促重大产业项目实施。协调健康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推动健康新业态发展。负责中医药治未病、健康服务和健康旅游有关工作。负责组织推进全市中医药法制建设,推动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承担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和科普宣传工作,推动中医药文化和防病治病知识普及。承担市属中医院绩效考核、中医社会办医、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负责人:王佩瑞
联系方式:0635-8438582
13、中医药科技教育科(挂中西医结合指导科牌子)
负责促进中医药理论方法的传承、发展和创新。指导中医药技术的发掘、整理、总结和提高工作,推进中医药经典研究,促进中医药知识推广应用。负责中医药科技创新、科研项目管理以及重点学科建设工作,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指导中医药科教协同,推进中医药科研条件、能力建设。负责中医药规范化培训和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考核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继续教育等。负责贯彻落实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疗和保健机构及其技术应用的管理规范、标准,对其他医疗机构的中医业务进行指导。指导和组织实施农村卫生、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中医药工作。
负责人:郭秀伟
联系方式:0635-8436772
14、机关党委
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负责人:王淑菊
联系方式:0635-8510582
15、离退休干部科
负责委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人:杨红梅
联系方式:0635-8436658
16、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承担全市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并落实生育政策,推动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落实,建立和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负责人:姚桂琴
联系方式:0635-8510561
(一)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有关法律法规,起草市级权限内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规划,制定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