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财政局各部门工作时间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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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研究提出贯彻市委财经工作重大部署的具体建议并督促落实。组织开展财税政策调研和财政工作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担深化财税改革相关协调工作。

联系电话:8681069

2、国库集中收付中心
  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有关中央、省和市级财政转移性专项资金、有关财政普通专项资金、市级政府采购资金、拨付市级非预算单位资金的审核、支付工作;根据机构编制实名制,承担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发工作;承担市级集中收付会计核算工作,承担市级财政授权支付额度下达。统计报送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收支快报、旬报、月报,配合进行市级预算执行监控以及分析预测;为市级财政总决算、市级部门决算和市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审核提供基础数据,配合进行描述性、预测性、指导性分析;对缴入市级财政专户的政府非税收入,集中缴入国库;参与建立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按照制度要求办理预算单位账户撤立审核备案和市级财政专户核算具体业务;指导、协调全市国库集中收付工作,具体落实市级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各项政策制度;完成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方式:8681128

3、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宣传政府采购政策、法规,政府采购政策信息发布、数据统计;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政府采购系统、网上商城系统运行维护;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业务培训,评审专家征集工作;承担政府采购业务咨询服务、相关调查研究工作;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辅助性、事务性工作;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8681136

4、财税保障服务中心
  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的目标管理、运行监控、绩效评估评价、信息公开等辅助性工作,参与预算绩效评价指标及标准体系建设研究。政府债务政策研究、形势分析及风险监控、评估、测算、绩效评价等工作。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数据维护、统计分析等工作,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等进行评价;参与市属国有资本收益申报、收缴数据核实有关工作。市直部门预算项目、中期财政规划项目评审相关工作,以及财政性投资项目工程的预决算评审相关工作,参与研究拟定市级财政项目支出定额标准。市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审核等业务性工作;社会保险基金收支运行监测分析以及社会保障资金执行统计分析与补助结算审核等工作;提出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计划;参与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绩效管理等基础性工作。财政监督检查技术性、辅助性工作,开展法治财政建设相关工作。财政票据管理相关辅助性工作。市财政科研、财政大数据建设、应用及信息化相关工作;局机关综合保障服务工作。完成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8681009

5、投融资管理服务中心
  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政府投融资管理的方针政策,承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事务性工作。参与拟订全市棚户区改造等项目投融资计划并论证项目财政承受能力;对县(市、区)政府投融资活动提供业务咨询。对省级统筹棚户区改造项目政策性贷款运作、项目运营进行指导并防控风险。承接清洁基金有关工作。承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研究、统计、监测、宣传培训、融资服务、能力建设等工作,承担市级PPP项目评估论证、合同拟订、绩效管理等辅助性工作。承担搭建PPP项目相关方交流平台、PPP项目推介等工作。承担经济金融数据收集整理、统计分析等基础性工作。承担全市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政策研究和市级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管理、经营预算、财务预决算、绩效考核、薪酬管理、运营评价、股权董事管理等相关辅助工作;承担国有金融资本运行质量监测分析相关技术支撑工作。完成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8681030
6、综合科
  分析预测全市宏观经济形势,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牵头组织全市财政信息数据库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承担彩票管理相关工作。管理财政票据。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承担市深化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管理住房改革资金。
联系电话:8681091
7、法规税政科
  组织拟订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方案,承担法治财政建设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审核其他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中有关财政税收的条款。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推进全市财政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
  研究提出实施全市税制改革和地方性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以及对全市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性特案减免税等重大事项的建议。提出关税和进口税收政策建议。承担市级权限内的税收政策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全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相关工作。开展税费政策绩效评价、税源调查、税费收入变化情况分析工作。负责全市税收保障相关工作,参与拟订、完善税收征管政策措施,承担市税收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联系方式:8681106

8、预算科
  研究提出全市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全市中期财政规划。组织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政府债务预算(计划)的编制、审核和批复等工作。组织汇总年度全市财政预算。提出增收节支、平衡预算的政策措施与建议。牵头市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以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拟订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县域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指导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预算管理指导工作,提出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的政策措施。组织审核、汇总年度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财政预算。承担市对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转移支付、税收返还和年终财政体制结算工作。
联系方式:8681026
9、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拟订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规章制度和有关政策。制定全市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以及有关限额标准。负责市级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合同备案和采购方式审批工作。组织编制市级购买服务计划。负责对政府采购活动以及政府采购各当事人的监督管理。承担政府采购信息管理、投诉处理、评审专家库动态管理等工作,组织对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和定期考核等工作。指导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政府采购以及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联系方式:8681166

10、国库科
  组织全市财政预算执行分析和市级预算执行、监控以及分析预测。指导和监督市级国库业务,拟订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管理市级财政国库。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组织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市级总预算会计核算工作。管理市级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账户。负责市级财政国库资金调度。组织编制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牵头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联系方式:8681011
11、经济建设科
  承担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应急管理、能源、粮食和储备、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管理基本建设有关项目资金。拟订市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专项储备资金和对口支援资金财政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基本建设投资政策。参与协调重大自然灾害恢复重建。拟订促进资源节约、资源勘探、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测绘、林业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
联系方式:8681092
12、行政政法科
  承担行政、政法、外事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拟订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和政法经费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开支标准和定额。参与拟订公务用车政策以及相关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分系统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拟订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指导监督救助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工作。牵头制定保障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的相关政策措施。承担统一着装管理有关工作。
联系方式:8681036

13、社会保障科
  承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医保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参与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审核汇总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牵头承担全市农民工就业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及财政有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社会保险精算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工作。
联系方式:8681096
14、教科文科
  承担科技、教育、宣传、文化和旅游、体育、广电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推进科技、教育资金管理机制改革。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牵头拟订人才发展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人才工作经费管理有关工作。起草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体育产业财政政策以及有关制度。承担国有文化资产出资人职责具体事项,负责所监管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文化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并对所监管企业进行考核。
联系方式:8681028

15、农业农村科
  承担农业农村、水利、供销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负责牵头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体制改革。研究拟订财政支农、财政扶贫等相关领域财政政策,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行业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等涉农资金预算编制、资金分配以及绩效评价等工作。承担涉农补贴管理工作。参与农民负担监督检查工作。
联系方式:8681116

16、工商贸易科
  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市场监管、大数据、军民融合等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参与产业政策研究,拟订支持工业转型升级、“数字聊城”建设与大数据产业发展、服务业发展、民营经济发展以及外经贸和内贸流通等相关领域的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军民融合发展等方面的发展规划以及产业政策。
联系方式:8681107

17、金融科
  拟订全市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相关财政政策。承担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研究工作。拟订全市地方金融类企业财务制度并实施监督管理。参与研究和拟订地方金融宏观调控、金融监管和金融体制改革等相关政策。牵头拟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相关政策制度,并实施监督管理。
  研究拟订政府引导基金管理政策、制度,提出市级政府引导基金设立方案。对市级政府引导基金的经营运作进行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提出市级政府引导基金收益安排建议。对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政府引导基金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拟订全市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政策、制度。负责市级国有金融资本基础管理,承担产权登记、资产评估和国有资本流转等工作。承担国有金融资本运行质量监测工作。审核所监管金融企业发展战略规划以及改制、上市、资本金变动方案。编制市级国有金融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监督相关金融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拟订市财政局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地方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所监管金融企业股权董(监)事管理工作,拟订相关制度,提出有关股权董(监)事、财务总监委派人选建议。审核所监管金融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报告。起草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情况报告。
联系方式:8681167

18、资产管理科
  研究提出相关国有资产管理政策。牵头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承担国企国资改革相关工作。编制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负责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管理,汇总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拟订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工作。拟订企业财务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财务信息与统计分析。负责拟订市财政局履行有关国有资产(资本)出资人职责的管理制度和办法。承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方面的部门预算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
联系方式:8681090

19、政府债务管理科
  组织拟订全市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政策和办法。负责全市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编制全市和市级政府债务预算(计划)并分类纳入预算管理,承担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管理工作。负责政府外债有关管理工作,参与贷(赠)款、担保和联合融资的对外谈判、转贷(赠)、偿还工作。拟订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的政策措施,评估、预警和监控各级政府性债务风险状况。承担地方政府债券的信用评级、信息披露、项目确定等工作。承担政府融资平台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考核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承担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联系方式:8681208

20、会计科
  组织实施各类会计制度。提出会计改革的政策建议,拟订有关规章制度。按照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负责研究制定会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承担指导和监督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负责有关行业党建工作。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联系方式:8681098
21、预算绩效管理科
  研究拟订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制度、政策和办法,牵头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预算绩效指标及标准体系,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和激励约束机制,以及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管理和专家咨询工作机制。组织实施市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牵头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绩效信息公开等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联系方式:8681020

22、财政监督办公室
  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有关工作。拟订财政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制定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联系方式:8681109
23、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参与拟订全市财政人才队伍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联系方式:8681108

24、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联系方式:8681035

25、离退休干部科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联系方式:868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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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财政局贯彻党中央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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